春秋航空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1021公司简称:春秋航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 重要提示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下同),2025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8,631,53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05,987,267 元,截至 2025 年6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5,345,921,208 元。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以下简称“可分配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3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978,333,423 股,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内 7,120,864 股后的 971,212,559 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17,621,400.37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5.74%。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等原因致使公司可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在 2025 年上半年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90,398,675.44 元,该回购金额与本次中期分红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 608,020,075.81 元,占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2.03%。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属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范围,公司拟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2.1 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春秋航空601021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陈可徐亮电话021-3231-5288021-3231-5288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599号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上海市虹桥路2599号春秋航空总部办公楼电子信箱ir@ch.comir@ch.com2.2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46,234,818,97243,835,011,7805.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528,148,07417,380,895,2720.85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10,304,467,3339,875,103,0074.35利润总额1,542,895,1721,503,961,3442.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8,631,5391,360,572,268-1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48,632,5271,355,255,039-15.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0,132,5213,212,568,388-13.1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68.28减少1.72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01.39-13.67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01.39-13.67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 股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1,016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1.52504,000,000-质押33,600,00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2.3222,713,006-无-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218,785,200-无-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其他1.7316,892,789-无-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212,913,745-无-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其他1.1511,233,271-无-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010,732,138-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98,711,790-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68,457,066-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36,208,100-无-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春秋国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正华与王煜和王炜系父子关系,2023 年 11 月,王煜通过继承与王正华共同控制春秋国旅,王炜为王正华、王煜的一致行动人,三人合计持有春秋国旅 64.74%的股权。春秋包机的股权同样由持有春秋国旅股权的 26 名自然人股东持有,其中王正华、王煜、王炜合计持有春机包机 51.82%的股权,王正华、王煜共同控制春秋包机,王炜为王正华、王煜的一致行动人。春翔投资系春秋航空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持有春秋航空 1.32%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翔投资第一大股东为张秀智(春秋航空副董事长),持有春翔投资 23.35%的股权。春翼投资系春秋航空和春秋国旅的部分员工为投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春秋航空而设立的公司,其唯一对外投资为持有春秋航空 1.10%股份,不从事其他业务。春翼投资第一大股东为王煜,持有春翼投资 54.80%的股权。考虑到春秋国旅的董事中,张秀智兼任春秋包机的执行董事和春翔投资的董事长,王煜兼任春翼投资的董事长,王炜兼任春翼投资的董事、总经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春秋国旅、春秋包机、春翔投资和春翼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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