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介绍
保险行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介绍证券分析师 :孙 婷(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执业证书编号: S0600524120001sunt@dwzq.com.cn2026年3月22日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声明部分核心要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什么?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Solvency)是指保险公司履行其保险责任、支付赔款和到期给付的能力,即保险公司履行其对保单持有人承诺的能力。2003年原保监会借鉴欧洲偿付能力I以及美国RBC等监管标准,初步构建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体系,此后开始不断发展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框架演进。1)什么是偿一代、偿二代?国内保险行业经历了从偿一代“重规模” 向偿二代“重风险”的体系跨越。偿一代体系始建于2003年,完善于2008年,其管理内容相对粗放,未能有效区分业务风险进行差异化管理。偿二代体系于2016年实施,采用定量+定性+市场约束的三支柱形式,对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提出了更细化的计量和管理要求,更强调风险导向。2)什么是偿二代一期、二期、三期?偿二代体系也经历了共计三期建设, 偿二代一期工程于2016年全面实施,二期工程于2022年正式实施,目前三期工程暂无具体落地时间表。一期工程实现了从“规模导向”到“风险导向”的转变,二期工程目标则强化风险穿透监管,而三期工程预计核心方向包括接轨新会计准则(I17+I9)、进一步优化资本计量等。➢偿付能力对于保险公司为什么重要?1)偿付能力如未达标,保险公司将面临不同程度的监管措施。例如,限制向股东分红、责令增加资本金、责令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限制投资形式或比例等。2)即便达标,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的高低也影响诸多方面业务。例如,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上限与偿付能力水平挂钩、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可能会限制保费规模的增速水平等。➢偿付能力信息的公开披露规则。1)保险公司应当每季度公开披露偿付能力报告摘要,保险集团则每半年披露偿付能力相关信息。2)保险公司每季度披露的“主要指标”部分包含了偿付能力充足率等各类监管指标和主要经营指标(如保险业务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投资收益率等),对于分析保险公司经营情况具有参考意义。3)2022年偿二代二期工程实施后,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普遍有所下滑,2023-2024年逐步企稳,2025年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再次下降。至2025年末,人身险公司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69%、115%,仍然明显高于监管要求的标准线。➢风险提示:长端利率趋势性下行、权益市场波动、新单保费承压。2目录1.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什么?2.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框架演进3. 偿付能力对于保险公司为什么重要?4. 偿付能力信息的公开披露规则5. 风险提示3➢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Solvency)是指保险公司履行其保险责任、支付赔款和到期给付的能力,即保险公司履行其对保单持有人承诺的能力。➢ 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起源于1970s的欧盟,1990s美国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Risk-Based Capital, RBC)体系。2003年原保监会借鉴欧洲偿付能力I以及美国RBC等监管标准,初步构建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体系,此后开始不断发展完善。表 :中国保险行业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发展历程41.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什么?时间事件1995《保险法》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2003原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旧1号令),并决定用3-5年时间,搭建起借鉴国际经验又符合中国实际的偿付能力监管框架体系。同时,建立偿付能力年度报告制度、外部审计制度和监管审核制度,开始行业数据的积累。2008原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新1号令)。自2008年9月1日期施行,“偿一代”体系正式完善。2012原保监会启动偿二代建设工程。2015偿二代主干技术标准共17项监管规则发布并开始试运行,行业进入新旧体系并行的过渡期。2016偿二代正式施行,进入偿二代一期工程阶段。2017偿二代二期工程启动,旨在进一步优化监管规则,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全面性。2021《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发布,标志着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并于2022年第1季度起全面实施。对实施有困难的险企给予2022-2024年三年过渡期政策,此后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2026偿二代二期过渡期政策未有再延长通知,偿二代三期工程进入测试阶段。数据来源:金监总局,东吴证券研究所➢ 国内保险行业经历了从偿一代“重规模” 向偿二代“重风险”的体系跨越。偿一代体系始建于2003年,完善于2008年,其管理内容相对粗放,未能有效区分业务风险进行差异化管理。偿二代体系于2016年实施,采用定量+定性+市场约束的三支柱形式,对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提出了更细化的计量和管理要求,更强调风险导向。表 :偿一代和偿二代监管框架对比52.1 监管框架演进:什么是偿一代、偿二代?数据来源:金监总局,东吴证券研究所偿一代(C-CROSS I)偿二代(C-CROSS II)实施时间2008年2016年核心导向规模导向:按保费 / 准备金固定比例算资本风险导向:资本与风险精准挂钩监管框架单一定量要求三支柱:定量 + 定性 + 市场约束监管指标只有一项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要求不低于100%,并且将满足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分为①充足I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和②充足II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标准:①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②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③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实际资本计量对实际资本不分层,即全部视为核心资本,无核心/附属的区分按照资本不同属性进行分层,划分为核心资本(核心一级、核心二级)和附属资本(附属一级、附属二级)最低资本计量采用较粗放的固定比例法,不区分业务风险。以长期人身险业务为例,最低资本=投连险期末寿险责任准备金*1%+其他产品期末寿险责任准备金*4%+保险期间在<3年/3-5年/>5年的定期死亡风险保额分别*0.1%/0.15%/0.3%。采用“综合因子法”,将可量化风险纳入定量资本要求,主要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三大类。对保险业务发展的影响对保险业务不做风险区分,重规模、轻质量,导致保险公司具备更强冲规模的积极性将资本要求与业务风险挂钩,引导行业从“冲规模”转向“重保障、重风险”➢ 偿二代体系也经历了共计三期建设,目前三期工程暂无具体落地时间表。◼ 偿二代一期工程始建于2012年,于2015年试运行,2016年全面实施。◼ 偿二代二期工程始建于2017年,于2022年正式实施,对实施后偿付能力不足的险企给予2022-2024年三年过渡期政策,此后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目前没有继续延长的通知。◼ 目前偿二代三期工程尚处于测试阶段,暂无具体落地时间表。图:偿二代体系建设历程6数据来源:金监总局,东吴证券研究所“偿二代一期”“偿二代”二期工程《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发布,偿二代工程启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第17号)、过渡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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