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及景区:关于《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点评-保障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文旅消费体验
旅游及景区 | 证券研究报告 — 行业点评 2022 年 9 月 8 日 [Table_IndustryRank] 强于大市 相关研究报告 [Table_relatedreport] 《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点评:政策夯实文旅融合,供给创新满足需求》20220829 《22Q1 旅行社数据点评:短期疫情压制犹存,模式创新下长期修复弹性可期》20220528 《文旅部“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通知”点评:政策保障落地实施,精准开展重视反馈》20220404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Table_Industr y] 社会服务 : 旅游及景区 [Table_Anal yser ] 证券分析师:王军 (8621)20328310 jun.wang_sh@bocichina.com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书编号:S1300511070001 联系人:李小民 (8621)20328901 xiaomin.li@bocichina.com 一般证券业务证书编号:S1300120090024 联系人:宋环翔 huanxiang.song@bocichina.com 一般证券业务证书编号:S1300122070014 [Table_Title] 关于《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点评 保障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文旅消费体验 近日,文旅部印发《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定于 9 月至 11 月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明确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权益的目标基础上,针对无照经营、擅自收取门票、私自建设、破坏环境、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虚假宣传、欺客宰客、私自变更土地用途等私设“景点”进行整治。在文旅行业经受疫情影响后开启整体复苏的背景下,国家及地方部门对私设“景点”的整治将有利于保障文旅景区行业中正规、合法经营企业的进一步恢复发展,有利于保障旅游资源及产品的优质供给,为国内旅游及景区品牌建设和提升游客出游意愿与体验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维持行业强于大市评级。 核心内容: 迅速全面排查问题,部门联动清理整治 。《方案》要求各地在 9 月 12日前完成行动部署和开展;9 月 20 日前排查私设“景点”问题并建立台账;10 月 31 日前根据排查情况进行整改和清理;11 月 30 日前督促检查。《方案》明确分类指导和整改的要求,对于取缔、整改、时限、责任人等均做出了针对性部署。此外,各地文旅部门要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落实执法责任,依照相关法律从景点资源供给与旅游产品销售进行管控。 督导检查确保落实,长效监管防止反弹。《方案》要求各地要逐级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保障工作顺利执行和落地。文旅部在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质量考核内容的基础上,要求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从严查处,各地要理顺管理体制、厘清部门职责、优化规划设计、完善乡村旅游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并结合日常联合监管,防止影响旅游供给端的问题反弹 。 提高政治站位意识,落实协同组织领导。《方案》要求各地文旅部门需充分认识专项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文旅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统筹考虑群众切身利益,依法、稳妥地开展工作。此外,《方案》强调对于游客“文明旅游,绿色出行”的宣导工作重要性,结合引导旅游市场主体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将从供给两端保障旅游市场稳定发展。 投资建议: 《方案》的发布及实施是保障我国国内旅游产品供给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的措施,尤其在我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处于疫后复苏的背景下,整治私设“景点”导致的环境破坏、安全隐患、土地滥用、秩序紊乱等问题,不仅有利于打造优质景区品牌,也有望进一步加强国人的出游意愿和出游体验。我们认为在疫情仍有一定影响的情况下,抓住提升国内旅游形象和设施服务的窗口期进行相关工作,有利于推动文旅产业进一步发展,我们维持行业强于大市评级。推荐持续提供优质产品供给的中青旅、宋城演艺、天目湖、长白山、丽江股份等景区优质标的;推荐坚持重视服务质量的岭南控股、众信旅游等旅游综合服务标的。 评级主要面临的风险提示: 新冠疫情反复风险,宏观经济增速放缓, 政策执行不及预期。 2022 年 9 月 8 日 关于《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点评 2 图表 1.《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序号 要点 内容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坚决开展私设“景点”清理整治,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 整治范围 私设“景点”整治的对象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一)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二)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三)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四)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五)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六)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七)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 三 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地要对照整治范围,对辖区内私设“景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摸清、情况摸准、问题摸透。9 月 12 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立即开展行动。9 月 20 日前,排查辖区内私设“景点”问题,建立台账。 (二)开展清理整治。根据排查摸底结果,立即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加强分类指导,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能够即时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办结一个、销号一个。10 月 31 日前,根据排查情况立行立改,坚决进行清理整治。11 月 30 日前,开展督促检查。 (三)严格执法惩处。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落实执法责任,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者不得将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或推荐。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逐级开展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文化和旅游部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质量考核(旅游领域)内容,对工作有力、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予以约谈、通报批评。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研究私设“景点”问题成因,理清政府、市场、当地群众等各方关系,逐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要理顺管理体制,厘清部门职责,优化规划设计,合理布局乡村旅游点位,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强日常联合监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跨部门工作专班,将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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