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两轮车行业点评:龙头展现强大α、估值体系重构进行时
http://research.stocke.com.cn 1/3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Table_main] 公司研究类模板 点评报告 商贸零售 报告日期:2022 年 07 月 17 日 龙头展现强大α、估值体系重构进行时 ──电动两轮车行业点评 [table_zw] 公司研究类模板 行业公司研究|商贸零售| :陈腾曦 执业证书编号:S1230520080010 :021-80105934 :chentengxi@stocke.com.cn 报告导读 电动两轮车赛道在疫情期间表现优秀,1-6 月龙头盈利能力的超预期表现,再次印证我们对于行业高端化趋势的判断,业绩驱动行业估值体系重建!7-9 月旺季,值得重点跟踪! 投资要点 电动两轮车龙头企业纷纷披露业绩快报,超预期表现 7 月 14 日,爱玛科技发布业绩预增报告,预计 2022H1 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 6.90亿元,同比增长 120%;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 6.95 亿元,同比增长 132%。预计单 Q2 净利润约 3.73 亿元,yoy130.25%,环比提升 17.67%。 7 月 14 日,雅迪控股发布正面盈利报告,预计 2022H1 净利润同比增长不低于50%(不低于 8.79 亿元),主要系电动两轮车产品结构提升。 销量受疫情影响不大、产品结构大幅优化 销量端:预计行业整体需求受疫情影响较小,鉴于行业龙头雅迪和爱玛在江苏存在部分产能,可能在 4 月疫情期间受微弱出货影响。伴随 5-6 月旺季来袭,我们在渠道端观察到反弹需求强烈,预计 7-9 月旺季有较强修复空间。 结构端:截止 7 月,以雅迪、爱玛、九号公司等龙头品牌为例,纷纷在进行产品升级推新,如雅迪 3 月推出冠能 E8S、6 月推出冠能 3.0,爱玛今年以来推出劲霸、星曜、米格等,九号推出远行者和 MMax 系列,均从性能、智能和外观上有明显进化。 行业龙头业绩超预期,主要系产品结构优化超预期驱动 行业高端化趋势明显,预计头部品牌单车净利超预期,彰显我们对于产业趋势判断具备前瞻性,当前行业企业竞争已然转为品牌化竞争。结合行业龙头具备较强自身α优势,我们对头部品牌市占率提升&盈利能力提升有较强信心。伴随业绩不断超预期释放,我们认为行业龙头正在经历价值重构,有壁垒的消费品品牌估值体系正逐步被验证。 投资建议:重视电动两轮车行业竞争格局改善机遇 1)深耕行业绝对龙头,产品力+渠道+品牌+管理层战略高度均具备竞争优势,推荐:雅迪控股。 2)收拾行囊再出发,渠道&产品全线发力,呈现较强追赶态势,建议关注:爱玛科技。 3)黑科技造车新势力,智能化引领行业,推荐九号公司。 风险因素:疫情反复 [table_invest] 行业评级 电动两轮车 看好 [Table_relate] 相关报告 《总量不减、高端已来,龙头新锐共舞 ——电动两轮车行业争议点大探讨》 [table_research] 报告撰写人: 陈腾曦 证券研究报告 [table_page] 行业点评报告 http://research.stocke.com.cn 2/3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图 1:雅迪&爱玛&九号新品一览表 资料来源:雅迪官网、爱玛官网、九号官网、京东,浙商证券研究所 [table_page] 行业点评报告 http://research.stocke.com.cn 3/3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股票投资评级说明 以报告日后的 6 个月内,证券相对于沪深 300 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定义如下: 1、买入 :相对于沪深 300 指数表现 +20%以上; 2、增持 :相对于沪深 300 指数表现 +10%~+20%; 3、中性 :相对于沪深 300 指数表现-10%~+10%之间波动; 4、减持 :相对于沪深 300 指数表现-10%以下。 行业的投资评级: 以报告日后的 6 个月内,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 300 指数的涨跌幅为标准,定义如下: 1、看好 :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 300 指数表现+10%以上; 2、中性 :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 300 指数表现-10%~+10%以上; 3、看淡 :行业指数相对于沪深 300 指数表现-10%以下。 我们在此提醒您,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我们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表示投资的相对比重。 建议: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比如当前的持仓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投资者不应仅仅依靠投资评级来推断结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本报告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许可证编号为:Z39833000)制作。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以下统称“本公司” )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发生任何变更。本公司没有将变更的信息和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作参考之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报告仅反映报告作者的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的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本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发布、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经授权刊载、转发本报告或者摘要的,应当注明本报告发布人和发布日期,并提示使用本报告的风险。未经授权或未按要求刊载、转发本报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浙商证券研究所 上海总部地址:杨高南路 72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1 号楼 25 层 北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E 座 4 层 深圳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广电金融中心 33 层 上海总部邮政编码:200127 上海总部电话:(8621) 80108518 上海总部传真:(8621) 80106010 浙商证券研究所:https://www.stock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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