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是 否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9,893,5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股票简称维峰电子股票代码301328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刘雨田王家琪电话0769-853589150769-85358915办公地址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 号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 号电子信箱cwdg@wcon.comcwdg@wcon.com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337,582,285.00240,798,207.4540.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4,932,205.6847,143,243.7016.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3,899,514.1846,886,402.4914.9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7,141,899.8446,899,977.44-20.81%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0.4316.28%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00.4316.2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4%2.49%0.35%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元)2,196,890,210.302,075,643,204.275.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935,152,970.801,907,067,311.281.47%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27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李文化境内自然人31.28%34,375,00134,375,001不适用0罗少春境内自然人17.06%18,750,00018,750,000不适用0康乃特(深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1.37%12,499,99912,499,999不适用0李睿鑫境内自然人5.69%6,250,0016,250,001不适用0新余德彩玉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30%3,630,5550不适用0李小翠境内自然人2.84%3,125,0003,125,000不适用0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其他1.11%1,218,7500不适用0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0.89%982,5500不适用0李绿茵境内自然人0.69%757,577757,577不适用0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二组合其他0.52%571,4500不适用0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前 10 名股东中,李文化先生与罗少春女士系夫妻关系,李睿鑫先生为李文化先生与罗少春女士之子;李文化先生、罗少春女士与李睿鑫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康乃特(深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李文化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李小翠女士系李文化先生的妹妹;李绿茵为实际控制人罗少春姐夫的表妹。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前 10 名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5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是 否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三、重要事项(一)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9,893,5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968,078.2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于 2025 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3、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 年 5 月 29 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二)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相关事项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6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76,584,372.33 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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