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行业动态跟踪:险资投资黄金试点开启,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
行业动态跟踪 险资投资黄金试点开启,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 行业动态跟踪报告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行业报告 非银行金融 2025 年 02 月 11 日 强于大市(维持) 行情走势图 相关研究报告 【平安证券】行业年度策略报告-非银行金融-保险行业 2025 年度策略:稳中求进,变革图强-强于大市20241213 【平安证券】行业年度策略报告-非银行金融-证券行业 2025 年度策略:拐点已现,景气可期-强于大市20241213 证券分析师 王维逸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20040001 BQC673 WANGWEIYI059@pingan.com.cn 李冰婷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20040002 LIBINGTING419@pingan.com.cn 陈潇榕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23110001 CHENXIAORONG186@pingan.com.cn 韦霁雯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24070004 WEIJIWEN854@pingan.com.cn 事项: 2 月 7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平安观点: 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通知》明确了 10 家试点保险公司可以投资黄金的范围及其投中管理规范,明确投资比例为黄金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 1%,旨在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推动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1)背景:低利率环境下,亟需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保险资金继续保持较为稳健的配置结构,以利率债、信用债、银行存款为主,另类投资占比下降。IFRS9 加剧险企投资收益率和利润波动,险企经营需要平衡收益的可持续性与报表的稳定性,但我国长久期资产供给以长期利率债为主,近年来,长久期利率债收益率下行,而寿险负债成本压力较大、险资新增和到期再配置资产承压,亟需进一步优化保险资产配置、增厚投资收益。2)影响:黄金作为避险类金融资产,其避险属性和通胀对冲功能有助于提升保险资金在通胀、宏观经济增长承压等环境下的抗风险能力,对于实现保险资产保值、减少保险投资收益率波动、稳定保险投资组合回报率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黄金具有高流动性、不生息的特征,其价值并不直接受利率影响,有助于在增加保险投资资产的多样性、缓解资产配置压力、分散保险投资组合风险的同时,能够改善保险投资的变现能力、有效降低利率变动对保险投资的影响,进而提升保险投资的稳定性。按照 2024 年 3 季度末总资产的 1%测算,10 家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业务规模上限约 1990 亿元。 海外经验借鉴:险资投资黄金实属常态,放开黄金 ETF 可期。保险资金参与黄金投资(尤其是黄金 ETF)属于常态。目前我国投资黄金方式多样,但黄金 ETF 交易便捷、费用低廉、投资门槛低和流动性高,若未来放开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范围进一步放开黄金 ETF,将更有助于保险资金的灵活稳健配置。 投资建议:低利率环境下,开启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将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推动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有助于保险投资保持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目前板块估值与持仓仍处底部,β属性与地产投资风险缓解将助力板块估值底部修复。个股方面,若权益市场持续震荡,建议优先关注个险转型坚定、负债端发展具备韧性、资产端兼具弹性的中国太保,以及存量业务负债成本相对较低、“开门红”启动较早、业务发展稳健的中国人寿。若权益市场持续向好,建议关注资产端弹性更大的新华保险、中国人寿。 风险提示:1)黄金价格可能面临下跌风险。2)权益市场波动剧烈。3)寿险新单与 NBV 增长不及预期。4)长端利率超预期下行,政策落地效果不及预期,到期资产再配置和新增资产配置承压。 证券研究报告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非银行金融·行业动态跟踪报告 2/ 8 2 月 7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推动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金融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 一、 优化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 1.1 主要内容:明确 10 家试点险企投资范围及其投中管理,明确投资比例不超过 1% 《通知》明确了 10 家试点保险公司可以投资黄金的范围及其投中管理规范,明确投资比例为黄金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 1%。具体来看: 试点开始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 试点投资用途: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 试点投资黄金范围: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和黄金租借业务。 试点参与主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试点投资要求: 1)审慎投资: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应当灵活运用大宗交易、询价交易、竞价交易等方式分期分批建仓,避免因异常交易行为对市场造成冲击。试点保险公司投资黄金应当使用货币资金,不得办理黄金实物的出、入库业务。 2)不同投资范围的具体要求:①投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应当以风险管理或资产配置为目的,合理把控业务规模,禁止用于投机套利。②投资黄金询价即期和掉期合约,交易对手应当限于金融机构,并做好授信额度管理,切实防范信用风险。试点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控制掉期业务融资规模,融入资金禁止投资高风险和流动性差的资产,掉期业务远端的空头净敞口在任一时点应低于保险公司持有的黄金现货资产。③开展黄金租借业务,交易对手应当限于金融机构,并合理控制交易对手集中度,单一交易对手租借规模不得超过试点保险公司持有黄金现货合约的 20%。 3)投资比例要求:投资黄金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 1%。①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以该业务黄金现货合约市值为统计口径,②黄金询价掉期合约以该业务黄金持仓净敞口为统计口径,且单边的存续规模不超过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 1%。③借出黄金规模应纳入投资比例管理。 在《通知》发布之前,多项政策明确提出加快探索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 图表1 多项政策加快探索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 时间 事件 主要内容 2020 年 2 月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提出“探索保险资金依托上海相关交易所试点投资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 2021 年 5 月 《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 提出“推进保险资金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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