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金融:明确各方责任,强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功能
行 业 研 究 证 券 研 究 报 告 重 大 事 件 点 评 报 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 [Table_RepTitle] 明确各方责任,强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功能 [Table_Title] [Table_Author] 分析师: 黄婧 执业证书编号:S1380113110004 联系电话:010- 88300846 邮箱:huangjing@gkzq.com.cn [Table_PicQuote] 非银金融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涨跌幅走势图 [Table_IndustryRank]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Table_Report] 相关报告 1. 改革深化续新章,券商业绩待春华 2. 打造一体化平台,服务综合化、个性化需求 3. 修订专项公司债指引,进一步提升服务国建战略质效 [Table_Date] 2024 年 12 月 31 日 [Table_Summary] [Table_Summary] 内容提要: 沪深交易所及北交所于2024年12月27日对外公布了关于修订《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的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 主要内容。与之前的版本相比,此次《意见稿》主要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股东权益、中介机构执业规范、监管流程优化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优化。1.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强化了董事、高管履职规范;2.对股东权利保障进行优化,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提升股东话语权,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要求由3%降低至1%;3.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要求充分发挥现场督导把关作用,强化对违规行为的自律监管惩戒;4.对发行审核程序进行了优化,增加受理前申报文件可申请延期补正、明确申报前预沟通机制,完善受理问询审核等环节的时限扣除。 对行业的影响。此次规则的修订主要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要求,对于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更好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对于券商而言,新规则优化了发行审核程序,有助于提高券商在IPO和再融资项目中的工作效率。我们预计,随着宏观经济趋稳,市场信心逐渐回暖,叠加监管层对市场乱象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及IPO审核流程的进一步优化,IPO市场有望进入复苏期。另一方面,此次规则的修订再次明确执业底线,提高对券商审慎合规执业的要求。预计未来,大中型券商将进一步加快数字化作业及内控平台的搭建及完善,进一步强化人员管理,股权投行门槛或进一步提升。 风险提示:流动性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导致行业盈利能力下降;资本市场改革进程不及预期;国内外二级市场风险;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急剧恶化;宏观政策和行业政策调整风险;国际地缘冲突升级及外溢风险;其他黑天鹅事件风险等。 -11.00%9.00%29.00%49.00%非银金融(申万)沪深300 重大事件点评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2of5 事件:沪深交易所及北交所于2024年12月27日对外公布了关于修订《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统称《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 1、主要修改内容 与之前的版本相比,此次《意见稿》主要在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股东权益、中介机构执业规范、监管流程优化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优化。 对于上市公司治理,《意见稿》主要在两方面进行完善。一是《股票上市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职责作出规定,在此前的审核、监督评估和内控职责外,增加了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具体职责的条款。同时,新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审计委员会的运行机制与履职规范,要求由三名以上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规定了议事方式、表决程序等。二是强化了董事、高管履职规范。《股票上市规则》在股票上市与交易及后续督导、内控、信息披露等规则中,细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双控人”的履职要求,要求严格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完善特别表决权股份的决策机制。 对于股东权利保障的优化,一方面,《意见稿》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严格商业秘密等的豁免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审慎确定信息披露与豁免事项,并做好替代性披露。对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存在明显瑕疵、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或者审核工作的,将终止审核,并提高违规情形下采取不接受上市公司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纪律处分的最长期限。另一方,进一步提升股东话语权,降低了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要求,由3%降低至1%,并规定公司不得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了特定事项表决权行使机制。 对于中介机构执业要求方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修订进一步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一是要求充分发挥现场督导把关作用,持续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审核把关机制;二是把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摆在发行审核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现场核验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强化对违规行为的自律监管惩戒,将对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针对“一查即撤” 重大事件点评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3of5 情形,增设6个月的申报间隔期。 此外,《意见稿》还对发行审核程序进行了优化。举措包括增加受理前申报文件可申请延期补正的安排、明确申报前预沟通机制,完善受理问询审核等环节的时限扣除等。 2、对行业的影响 此次关于公司上市的《意见稿》修订主要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要求。2024年7月,新《公司法》正式施行,对公司法律制度特别是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作了全面系统完善,沪深交易所及北交所修订规则加强监管适应性,对于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更好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对于券商而言,一方面,新规则优化了发行审核程序,有助于提高券商在IPO和再融资项目中的工作效率。实际上,在924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后,2024年10月至12月,A股IPO募集资金开始稳步回升。我们预计,随着宏观经济趋稳,市场信心逐渐回暖,叠加监管层对市场乱象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及IPO审核流程的进一步优化,IPO市场有望进入复苏期。 图 1:2024 年月度 IPO 项目数量及募集资金情况 资料来源:WIND,国开证券研究与发展部 另一方面,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券商应积极助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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