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开采:新能源发展对电煤需求的影响分析
4 新能源发展对电煤需求的影响分析 [Table_CoverStock] 【】[Table_Industry] 煤炭开采 [Table_ReportTime] 2023 年 10 月 30 日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2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 [Table_ReportType] 行业深度研究 [Table_StockAndRank] 煤炭开采 投资评级 看好 上次评级 看好 [Table_Author] 左前明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 执业编号:S1500518070001 联系电话:010-83326712 邮箱:zuoqianming@cindasc.com 李春驰电力公用联席首席分析师 执业编号:S1500522070001 联系电话:010-83326723 邮箱:lichunchi@cindasc.com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NDASECURITIESCO.,LTD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邮编:100031 [Table_Title] 新能源发展对电煤需求的影响分析 [Table_ReportDate] 2023 年 10 月 30 日 本期内容提要: [Table_Summary] ◆ 在我们信达能源团队去年发布的《我国能源、煤炭中长期需求展望》《我国能源、煤炭需求中长期预测(二)》《2020-2025 电力电量分析与展望》报告中,我们对于“十三五”以来能源电力消费弹性(需求总量增速/实际 GDP 增速)逐年抬升的逻辑、全社会用电量结构及后续演绎趋势进行了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考虑到电煤又是煤炭消费最主要的领域(2022 年,电煤约占动力煤比例 63%,约占煤炭总量的 54%),本文总结梳理了我国过去新能源和煤电发展实践经验,深入剖析了新能源与煤电协同发展的关系,并对新能源与煤电电力电量平衡进行了预测与展望,据此进一步研究得出新能源发展对电煤需求的影响。 ◆ 能源产业规划政策调整,明确提出推动煤电等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首要原则是保障安全、绿色低碳,明确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同时,加强煤炭安全托底保障,发挥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需关注的是,相较能源发展“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在煤炭煤电方面,“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是“安全高效开发煤炭和高效清洁发展煤电”、“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是“严格控制审批新建煤矿项目、优化规划煤电建设时序和合理确定新增煤电规模”,而“十四五”规划的要求是“加强煤炭安全托底保障、发挥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和大力推动煤电‘三改联动’”。同时,2023 年 10 月 1日,《求是》杂志刊发的中共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署名文章《深刻把握六方面重大关系的实践要求以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中明确提出推动煤电等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 ◆ 近年来,风光等新能源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发电增量贡献中以风光为主,水电占比收窄,煤电仍保持相对较大规模增量。从新增装机看,2013-2022年,风光新能源装机保持较高规模增量(2017 年以来增量占比始终保持 50%以上),火电新增装机占比逐年下降但仍保持相对较大规模(增量占比由2012 年的 60.84%下降至 2022 年的 19.03%,火电装机绝对增量仅下降 1573万千瓦),而且 2023 年以来国家同步加大风光和煤电装机。从发电绝对量看,2013-2022 年,火电仍是我国主要的发电方式(年均复合增速 3.5%),但其在总发电量中的占比有所下降(由 78.59%下降至 65.91%),而可再生能源在总发电量中的占比有所提高,尤以风力和太阳能发电增长最为突出(由 2.09%提高至 13.69%);从发电增量看,2013-2022 年,新增发电量中风光等新能源增量占比逐步提高且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由 12.46%提升至65.34%,),水电增量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由 73.31%下降至 4.69%),火电增量仍保持较大占比但波动较大(如 2021 年占比 62.55%,2022 年占比26.59%);需关注的是,在风光等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同时,煤电也保持着同步增长的态势,如 2016 年以来的煤电发电量逐年抬升(同比增速在1.58%-8.58%之间波动),同比增幅明显高于“十二五”期间(由 6.70%逐年降至-2.46%),换言之,某种程度上讲,当前发电增量中的风光等新能源增量主要替代水电减量,煤电增量仍保持着相对较大份额(如 2017 年、2018 年、2021 年、2023 年)。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3 ◆ 煤电与新能源有效协同发展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必由之路。一方面,受技术和经济性等约束,风光新能源的发展仍面临挑战,如风光的高波动和间歇性对现有电力系统的较大冲击、时空错配叠加调节资源缺乏带来的消纳压力、能量密度低致使土地空间需求大、电力送出受网架限制、以及“新能源+储能”的高成本导致经济性差等,中短期仍难以成为主体电源。另一方面,煤炭开发利用主要区域与风光资源富集区域高度重合,煤电的高效、经济和便捷性能够满足支撑新能源的大规模接入后电力系统稳定的需求。此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正积极推动煤电“三改联动”和“两个联营”以及风光火储一体化的协同发展模式,传统能源央国企也加快布局新能源业务,推动煤炭与新能源优化组合。我们认为,煤电与新能源不是简单的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新能源高速增长的同时也给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带来一系列挑战,“新能源+储能”并不能成为煤电的替代者,在过去新能源与煤基能源同步增长的实践中也得以验证,未来煤电与新能源有效协同发展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必由之路,煤电作为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的功能定位也将更加明确。 ◆ 受限于电力系统消纳瓶颈及用电需求超预期增长,电煤达峰时间预计在2028 年后。综合考虑电力消费弹性的波动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下 GDP 增速趋缓,假设 2023-2030 年全国社会用电量保持 6%→5.5%→5%→4%的增速变化趋势,同时考虑风光新能源的高增速,我们以此为基准情形保守测算煤电或将在 2028 年达峰,2023-2030 年预测电煤消费增速分别为 4.6%、1.8%、1.3%、1.4%、1.3%、0.3%、-0.7%、-0.7%。但需注意的是,随着新能源电量占比的提升,电力系统消纳瓶颈问题凸显,同时计算机、通讯、半导体、人工智能、新能源及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居民生活用电占比提升,将增强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的需求弹性与增长韧性,社会用电需求有望继续超预期增长,进而导致电煤达峰时间或将晚于 2028 年,且存在一定的平台期(参照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研究成果,预计 2033 年电煤达峰,达峰后存在约 10 年的平台期)。此外,从能源安全保障作用角度看,煤电发电量仍然占总发电量的近一半,煤电在电力保供中的重要地位中短期内难以改变。 ◆ 投资建议: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煤炭煤电在我国能源、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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