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报19一季报跟踪系列之二:年报业绩预告规则、信息含量与预期
HeaderTable_User 1199170346 1186176669 1769704971 1732872201 HeaderTable_Stock 股票代码 投资评级 评级变化 行业 code HeaderTable_Excel HeaderTable_StatementCompany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专题报告【投资策略·证券研究报告】Tabl e_Title年报业绩预告规则、信息含量与预期 ——18 年报 19 一季报跟踪系列之二 Table_Summary研究结论本篇报告一方面对年报的业绩预告制度进行梳理、归纳,同时对业绩预告的信息含量,即历史上业绩预告对真实业绩情况的反应程度进行探讨,进而根据当前的业绩预告情况对 18 年报业绩进行预测。 业绩预告制度:强制性披露原则:当前的规则:强制性规则下预告信息披露充分:1、年报业绩预告的披露范围:符合条件的主板公司、全部中小创公司,虽然主板公司不是全部要求披露,但不披露的公司也能从不披露的行为中获得业绩信息;2、业绩预告披露的重要时间节点为 10 月 31 日(三季报披露截止时点)与 1 月 31 日,10 月 31 日能够获得中小板的业绩预告情况,而 1 月 31日能够获得 A 股市场的业绩预告整体情况。从 17 年的实践情况来看,业绩预告披露主要集中在 10 月与 1 月,特别是 1 月的下旬。实际操作中,中小创、计算机、建材、电子等披露率较高。业绩预告修正在时点上与预告吻合,需要强制披露的情况均会在 1 月31 日之前披露完。年度预告的可信度:板块层面存在误差,中小创一定程度上可以信赖,部分行业可信度较高:由于金融等权重行业披露率较低,导致业绩预告在整体、主板的预测上具有较大误差,但中小创的可信度相对较高。实践来看,中小创每一年的业绩预告都高估了整体的业绩情况,但方向上可以信赖。从预告信息真实性、预告部分与整体关联性两个方面来考量,可以认为造纸、小家电、生物医药、房地产服务、计算机硬件、增值服务等细分行业预告信息质量较高。当前业绩的披露情况:中小创下行明确,关注行业层面趋势:截止 1 月 28 日,1611 家上市公司披露了 18 年年报的业绩预告,98 家披露了快报,1 家(金银河)发布了 18 年年报,整体有 1776 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年度业绩信息,数目占比 45.2%,市值占比 38.3%,17 年年报净利润占比为 31.6%。中小企业板披露率最高,数目披露率为 99.3%,市值披露率为 97.4%。创业板有近一半的上市公司披露了业绩情况。中小板年报预期盈利水平或下滑至 0 以下:中小板 18Q4 年报预测上限为-0.6%,下限-2.4%,中值-1.5%,较 18Q3 的 7.93%大幅下滑。创业板披露率较低,下滑幅度较大:创业板的披露率不到 50%的水平,预测的增速上限为 6.4%,下限为-27.5%。均值为-10.6%,较 18Q3 的3.22%继续大幅下滑。剔除部分公司之后的预测上限为 3.5%,下限为-29.0%,均值为-12.8%,较 18Q3 的 14.7%大幅下滑。行业层面:关注业绩预期高景气行业:市值披露率在 50%以上的一级行业中,净利润增速环比改善力度最大的是农林牧渔行业,其次为电子元器件、基础化工、轻工制造。二级行业中,改善力度较大的有金属制品、电子设备、生物医药、林业、渔业等。风险提示: 真实业绩与预告情况相差较大;宏观经济加速下行,A 股盈利预期进一步下滑 Table_ReportDate报告发布日期 2019 年 01 月 28 日 Table_Author证券分析师 薛俊 021-63325888*6005 xuejun@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100002 蒋晨龙 021-63325888*6073 jiangchenlong@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7100004 Table_Contacter联系人 王亮 021-63325888-6111 wangliang@orientsec.com.cn 陈至奕 021-63325888-6044 chenzhiyi@orientsec.com.cn Table_Report相关报告 年报披露预约时间表确定,18Q4 财报季帷幕升起 2018-12-31 A 股 18 三季报分析:盈利改善边际弱化拖累业绩 2018-11-01 投资策略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年报业绩预告规则、信息含量与预期 2 业绩预告制度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就年报的预告而言,A 股执行的是强制性披露规则,即符合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预告。从时间节点上来看,年报预告的披露从上一年三季报财报披露期就开始,一直到本年度财报披露期结束,但其中最为重要的时间段是下一年的一月,也就是当前。就业绩预告制度本身而言,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复杂的规则体系,本报告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理清并系统性的陈述这一套规则,并进行相应的整理。此外,如何分析业绩预告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业绩预告的可靠性、分析方法、预测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在三季报预告的分析报告中,我们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论证了年报业绩预告本身误差较大的特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年报的业绩预告没有用,实践中可以发现,市场对于业绩预告还是有相当程度的反应的,因此,需要在方法论上进行一定的探讨,这也是本报告的另一个目的。最后,虽然业绩预告还没有披露完,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已经披露了业绩预告,本报告对这部分公司的业绩预告进行分析,并对 18 年报的情况做一个展望。 业绩预告制度:强制性披露原则 对年报而言,业绩预告的披露是强制性的,而这种强制性披露的规则是一步一步建立的,追本溯源,业绩预告的制度可以追溯到 98 年,并在此后多次调整,最终于 2007 年基本定型,就当前而言,业绩预告信息披露的规定有沪深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深交所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沪深交易所的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 当前的规则:强制性规则下预告信息披露充分 年报业绩预告的披露范围:符合条件上市公司 就主板公司的年报业绩预告信披而言,原则是符合特定条件的要披露(“应当”)、特定情形的可以豁免,同时,对于中小创企业,深交所规定是均要披露。 那么,对于主板企业,需要进行业绩预告披露的情形有: 净利润为负值 实现扭亏为盈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期末净资产为负(深交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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