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招股说明书
1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mpulse (Qingdao) Health Tech Co., Ltd.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华山二路 36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 每股面值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9 月 5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丁利荣,公司董事平丽洁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副总经理郑国良、秦熙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丁利荣、平丽洁、郑国良、秦熙还承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股东海宁嘉慧、青岛邦源、金石灏汭、青岛青英、青松财智、台湾有瑞、殷富中国、湖南文旅、南通得一、青岛拥湾、山东五岳、景林景途及景胜伟达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其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3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度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海南江恒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利荣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度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作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平丽洁、郑国良、秦熙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8 月 28 日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4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5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外销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自设立之初,公司即开始为国外知名健身器材品牌提供 OEM/ODM 业务。随着国内业务的持续开拓,公司收入结构趋于均衡,但国外业务仍然占据公司业务的较大比例。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3 月,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7.17%、57.44%、66.77%和 78.03%。国外业务受国家出口政策、出口目的地国进口政策与经济状况、货币汇率以及国际健身器材市场变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国外业务发生波动,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户外产品销售下滑的风险 户外路径类产品是报告期内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动力之一。2014 年、2015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3 月,公司户外路径类产品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13,029.40万元、17,942.69 万元、11,451.89 万元和 889.73 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93%、24.60%、14.76%和 5.72%。公司户外路径类产品主要面向全民健身采购类市场,客户主要为各地体育局等政府部门,主要以招投标形式进行,竞争较为激烈。公司户外路径类产品销售取决于各级政府对于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也取决于公司能否顺利中标各地体育局的订单。如果各级政府用于全民健身器材采购的投入下降,或者公司在参与各地体育局招投标时的中标金额下降,则公司将面临户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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