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八菱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证券代码:002592证券简称:ST 八菱公告编号:2025-075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股票简称ST 八菱股票代码002592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八菱科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林永春甘燕霞办公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电话0771-32165980771-3216598电子信箱nnblkj@baling.com.cnnnblkj@baling.com.cn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283,307,347.16273,620,150.34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6,775,640.7230,888,580.2983.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5,210,548.5528,306,788.2195.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725,667.7653,586,567.66-78.12%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1266.67%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1266.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3%3.66%2.57%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元)1,200,739,349.491,131,901,170.87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41,743,206.31881,459,219.126.8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3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2,76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杨竞忠境内自然人23.45%66,433,0490质押43,000,000顾瑜境内自然人8.71%24,688,42718,516,320质押23,477,000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5.00%14,166,4000不适用0黄志强境内自然人4.05%11,474,5710不适用0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3.58%10,143,0000不适用0朱建新境内自然人1.19%3,378,6000不适用0陈益民境内自然人1.11%3,150,0000不适用0陆晖境内自然人0.90%2,561,8390不适用0王晓芳境内自然人0.62%1,752,8000不适用0陈国显境内自然人0.59%1,678,0020不适用0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杨竞忠与顾瑜为夫妻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但不构成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4三、重要事项(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0 月 29 日和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的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安祥未经公司审议程序,擅自使用海南弘天金额为 1.46 亿元、1.5 亿元和 1.7 亿元 3 张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担保,导致存单内的 4.66 亿元存款全部被划走,并导致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2 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海南弘天已就上述三笔违规担保,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分别提起了诉讼。据公司向海南弘天了解,诉讼进展情况如下: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46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海南弘天的全部诉讼请求。海南弘天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案涉《存单质押合同》无效,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广州银行珠江支行向海南弘天返还 7300 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双方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已判决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粤民终 74 号民事判决。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重庆分行 1.7 亿元质押合同纠纷一案,成渝金融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海南弘天的诉讼请求,海南弘天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已认定案涉《权利质押合同》无效,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广发银行重庆分行向海南弘天返还 8500 万元并计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珠江支行 1.5 亿元存单质押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本案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为由,一审裁定驳回海南弘天的起诉。海南弘天不服一审裁定,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目前尚处于二审阶段,尚无生效判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海南弘天尚未追回任何款项,后期能否追回以及追回多少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目前暂时无法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以及公司每月披露的《关于公
ST八菱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点击即可下载。报告格式为PDF,大小0.15M,页数6页,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