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改革开放新高地——长江三角洲区域研究(上篇:区域发展政策)
区域发展专题研究 1 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改革开放新高地 ——长江三角洲区域研究(上篇:区域发展政策) 研发部 戴晓枫 何金中 孙田原 摘要:长江三角洲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改革开放之后,国家陆续出台长三角协同发展相关政策,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其区域从最初的上海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的部分城市扩张到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及安徽省全域。在国家以及三省一市相关政策措施的推动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共享、环境保护等方面持续取得进展,朝着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改革开放新高地的目标不断推进,也将为全国高质量发展、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合作竞争作出更大贡献。 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概况及国家规划 (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区域范围 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被提上日程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城市群的区域范围也逐步地扩大,从 1983 年《关于建立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初步设想》中以上海为中心,包括长江三角洲的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和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等城市逐步扩展到 2010 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的江浙沪三地,最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 2018 年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之一,在 2019 年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正式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区域划定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全域,面积为 35.8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 3.73%,其中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 27 个城市为中心区,占地面积约为 22.5万平方公里。同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域 2022 年常住人口为 2.37 亿人,占全国的 16.78%,GDP 总量达到 29.03 万亿元,占全国的 23.99%,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新世纪评级版权所有 区域发展专题研究 2 图 1. 长三角城市群规划范围 资料来源:百度图片 (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及国家层面政策的演变 自封建社会中后期开始,长江三角洲地区便凭借发达的水系、丰饶的土地发展出了优于全国的手工业及农业,自明代以后便逐渐形成了南京、杭州、苏州、松江、扬州、无锡、常州、湖州等城市组成的商业及手工业中心城市群,在鸦片战争后,上海逐步成为中国的贸易中心、金融中心和工业中心,并带动周围宁波、南通等港口城市迅速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时代长三角各城市功能逐渐趋同,协同发展逐渐趋弱,在改革开放后,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正式从官方层面被提上了日程。 1982 年 12 月 10 日,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进行“地区协作”并编制以新世纪评级版权所有 区域发展专题研究 3 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经济区规划,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开始正式被提及,同年 12月 22 日国务院正式成立了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 1986 年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虽未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做出专门的要求,但提出“中心城市要办好物资贸易中心,吸收生产、物资、商业、外贸企业参加,积极开展物资协作、串换,搞活物资流通。仓储、运输、装卸也要通过横向经济联合,逐步实现社会化和企业化,提高储运能力和社会经济效益。”此后 1992 年 6 月,为推动和加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联合与协作,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上海、无锡、宁波、舟山、苏州、扬州、杭州、绍兴、南京、南通、常州、湖州、嘉兴、镇江 14 个市经协委(办)发起、组织,成立长江三角洲十四城市协作办(委)主任联席会,并于1997 年加入了新成立的泰州市,并升格为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 2008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经济素质,并提出了发展服务业、推进工业结构优化、统筹城乡发展、加速自主创新、培育世界级城市群、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相关建设要求。 2010 年 5 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在国家层面正式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做出详细规划,该规划延续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相关意见,将长三角的区域范围划定为上海市、江苏省以及浙江省,表明长三角区域是全国发展基础最好、体制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提出了城镇发展与城乡统筹、产业发展与布局、自主创新与创新型区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布局、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对外开放与合作八个方面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并明确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2011 年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中国适宜发展城市的 21个区域,奠定全国 19 大城市群规划发展的雏形,其中长三角地区被定位优化发展区域,将长三角地区定位为长江流域对外开放的门户,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世界级大城市群,全国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辐射带动长江流域发展的龙头,并对区域中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等一系列城市的发展目标作出了一定的规划。 2014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充分发挥上海国际大都市龙头作用,促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打造新世纪评级版权所有 区域发展专题研究 4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2016 年 5 月 11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在该规划中,将长三角城市群的范围规划为上海、江苏、浙江及安徽的部分城市,共计 26 市,国土面积 21.17 万平方公里。同时规划表明优化长三角城市群,将有利于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及提高城镇化质量。 2018 年 7 月,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中,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就《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达成共识,将长三角地区建设目标定位为“全国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引领示范区,成为全球资源配置的亚太门户,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并对区域内城际铁路建设、5G 示范区建设、异地就医等一体化发展具体工作做出了安排。 2018 年 11 月 5 日,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被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旨在更好地发挥上海等地区在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 2019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区域范围扩展至上海、江苏、浙江及安徽全域,并将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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