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美诊断:招股说明书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 7 号 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层、六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5-1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5-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1,000,000 股;本次发行原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规模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同时拟认购股票数量符合《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即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即 410 万股。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 保荐机构将安排本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中信证券投资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跟投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即不超过 205 万股,最终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1 年 3月 25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1 年 3 月 29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401,000,000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3 月 19 日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5-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技术路线较为特殊 (一)现有业务主要集中于传染病领域及在其他领域的市场推广风险 报告期初,公司产品注册证主要集中于传染病领域,且公司已在传染病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基础,因而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主要集中于传染病领域,销售收入占比约 90%,传染病外的其他领域(主要包括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肌标志物和炎症等)占比较低。 近两年来,公司 LiCA 系列产品完成了对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肌标志物和炎症等领域内临床常用检测项目的覆盖,检测项目丰富度已接近雅培、西门子、贝克曼等进口品牌。上述检测领域形成较为完备的检测项目后,公司在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等非传染病领域终端用户快速拓展,销售收入增长较快,但占比仍较小。 除传染病领域外,目前上述检测领域合计占国内化学发光市场份额约 45%。如未来市场结构发生变化或公司无法顺利实现在其他领域的市场推广,则可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销售增长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未来产品系列单一的风险 公司收购博阳生物后,确立了重点发展 LiCA 系列产品的发展战略,减少并逐步停止了对 CC 系列产品的新产品研发和原有产品升级。公司亦逐步停止了对CC 系列产品相关的销售渠道建设,报告期内,公司 CC 系列产品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55.62%、43.96%、33.80%和 20.39%,占比逐期减少,未来 CC 系列产品收入占比可能会继续降低,公司产品系列存在较为单一的风险。 (三)特殊技术路线及技术路线局限的风险 公司目前重点发展的 LiCA 系列产品主要采用公司基于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原理自主开发的光激化学方法,相较于化学发光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中其他三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5-4 类(酶促化学发光、直接化学发光和电化学发光),该技术路线形成应用时间较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国内外市场中主要还有西门子等少数公司拥有基于该技术路线开发的产品,发行人是国内少数开发该技术路线并实现产业化和大规模销售的企业。 相较于化学发光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中其他三类,公司所采用的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技术路线具有均相、免洗、光激发等技术特点,属于均相反应模式,避免了其他三类主流技术路线在反应中需要多次洗涤、分离。但由于检测过程没有分离步骤,样本中干扰物质仍保留在最终检测溶液中,会对抗原抗体免疫反应产生干扰,可能造成高本底信号,也可能淬灭单线态氧而降低检测信号,综合导致试剂开发难度增大。 二、公司仪器设备采购供应商较为集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通过自主研发、委托生产或与仪器厂家合作研发并向其采购的方式满足仪器需求。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发行人LiCA 系列产品配套的检测仪器 LiCA 500 型及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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