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启明系列:解析RCEP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
证券研究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 解析 RCEP 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 债市启明系列 | 2022.1.10 ▍ 中信证券研究部 ▍ 核心观点 明明 首席 FICC 分析师 S1010517100001 章立聪 首席资管与利率债分析师 S1010514110002 余经纬 大类资产首席 分析师 S1010517070005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今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其成员国在总人口数、经济体量、贸易量、直接投资等方面在全球举足轻重,且相互之间既可以通过优势互补推动贸易发展,又能够通过竞争推动产业升级。从协定内容来看,原产地累积规则和关税减让成为两大亮点。随着 RCEP 的落地,各成员国间的贸易自由化程度有望进一步加强,我国外贸也将得到提振。预计 2022 年 RCEP 所带来的贸易增量或拉动我国全年出口增速 0.72 个百分点,拉动全年进口增速 0.87个百分点。 ▍RCEP 的生效标志着全球最大自贸区正式落地。 RCEP 从发起到签署历经 8 年谈判,最终确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正式落地。从 RCEP 的主要内容来看,总计二十章的协议文本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多个领域。总体来看,RCEP 更聚焦于贸易本身,其中货物贸易的原产地累积规则和关税减让成为主要亮点。RCEP成员国在合计的人口数、经济体量、贸易量、直接投资等方面在全球举足轻重。从GDP 总量来看,RCEP 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区,其成员国之间既可以通过优势互补来推动贸易发展,又能够通过竞争推动产业升级。 ▍如何看待 RCEP 中的关税减让?中国与其他 RCEP 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涵盖了大部分中间品和消费品,机电产品是最主要的出口商品。值得注意的是,RCEP 协定的生效标志着中日之间首次签署自贸协定。在 RCEP 之前,尽管日本在中国出口中占比位居第六、进口占比位居第五(2019 年数据),但中日之间并未签订自贸协定,因此双方贸易往来仍面临着关税等方面的障碍。随着 RCEP 的生效,中日双边贸易有望迎来大额增量。除中日以外,尽管在 RCEP 之前,中国已与部分成员国之间存在贸易协定,但 RCEP 仍将推动中国与其他成员国间关税的进一步下调。此外,RCEP 有助于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从降税节奏来看,前十年内中国将完成大部分对其他缔约国的承诺,其中,中国与日韩之间的双边降税节奏相对较缓。 ▍RCEP 生效为“稳外贸”助力。根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所发布的《RCEP 对区域经济影响评估报告》中的测算,到 2035 年,RCEP 将使中国出口和进口累计增量将分别达到 3154 亿美元和 3068 亿美元。假设①2021 年 12 月我国出口和进口同比增速分别 21%和 30%(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宏观组预测);② RCEP 所带来的贸易增量将平均分摊至各年度,预计 RCEP 所带来的贸易增量将拉动我国 2022 年全年出口增速 0.72 个百分点,拉动全年进口增速 0.87 个百分点。 ▍总结。RCEP 的生效为相关行业带来了机遇与挑战,贸易增量给出口企业带来利润增长,而从关税成本减少角度来看,我国进口企业成本端压力也有望释放。当前全球供应链仍在修复过程中,预计今年上半年我国出口仍能保持高景气,进入下半年,随着海外经济体逐步收紧货币政策,外需或逐步放缓,加之东南亚产能的修复,我国出口增速也因此面临一定的回落风险。但是考虑到 RCEP 的生效对我国外贸的潜在利好,我们也无需对出口过度担忧。当前市场对于“基建先行,地产后至”的预期已经逐步确认,国常会再提稳外贸的跨周期调节措施,为 RCEP 的落地做好准备,从各个方面来看,稳增长政策已形成合力。债市方面,此前市场已经部分price in 降息预期,然而当下中美利差的快速收敛或制约我国开年降息的空间。在稳增长的大基调下,宽信用或将进一步被确认,我们认为当前点位的 10 年期国债配置价值较低,需要警惕利率在本月的回调风险。 债市启明系列|2022.1.10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1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今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其成员国在总人口数、经济体量、贸易量、直接投资等方面在全球举足轻重,且相互之间既可以通过优势互补推动贸易发展,又能够通过竞争推动产业升级。从协定内容来看,原产地累积规则和关税减让成为两大亮点。随着 RCEP 的落地,各成员国间的贸易自由化程度有望进一步加强,我国外贸也将得到提振。预计因为 2022 年 RCEP 所带来的贸易增量或拉动我国全年出口增速 0.72 个百分点,拉动全年进口增速 0.87 个百分点。 ▍ RCEP 的生效标志着全球最大自贸区正式落地 “千呼万唤始出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今年 1 月 1 日正式落地。该协定从发起到签署历经 8 年谈判,最终确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正式落地。该协议由东盟十国发起,最初是采取“10+6”的模式,除东盟十国之外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印度六国,其中印度在 2019 年谈判接近尾声时宣布退出 RCEP,因此本次达成的实际上是“10+5”模式的贸易协定。 表 1:RCEP 谈判过程中的重点事件梳理 时间 事件 2012.11.21 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期间,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的领导人,共同发布《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的联合声明》,正式启动这一覆盖 16 个国家的自贸区建设进程。 2013.05.09 RCEP 第一轮谈判在文莱举行。本轮谈判正式成立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个工作组,并就货物、服务和投资等议题展开磋商。 2014.08.28 RCEP 部长会议于 27 日在缅甸首都内比都召开,会议的焦点是各国能否就作为推进撤销关税磋商前提的谈判方式内容达成共识,但各国意见分歧较大。 2015.08.24 RCEP 第三次部长会议,部长们注意到,在解决核心问题的过程中,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15.11.23 RCEP 领导人联合声明发布仪式,联合声明指出,RCEP 各国领导人欢迎谈判取得的实质性进展。 2017.05.24 第 3 次部长级会间会,与会部长注意到各领域取得的进展,欢迎截止目前已有经济技术合作和中小企业 2 个章节结束谈判,同时还有一些章节也即将结束谈判。同时,与会部长注意到 RCEP 纳入现代贸易便利化规则的重要性以及各领域案文谈判取得的进展。 2017.11.15 RCEP 首次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领导人联合声明中提及:“我们指示部长们和谈判团队在 2018 年加紧努力,以结束 RCEP 谈判。” 2019.08.02-08.03 RCEP 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推动谈判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市场准入方面,超过三分之二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已经结束,剩余谈判内容也在积极推进。 2019.11.05 RCEP 第三次领导人会议,十五个 RCEP 成员国已经结束全部 20 个章节的文本谈判以及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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