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观察2022年第03期(总第400期):新加坡金融立法经验对海南自贸港的借鉴
Ω 中银研究产品系列 ● 《经济金融展望季报》 ● 《中银调研》 ● 《宏观观察》 ● 《银行业观察》 ● 《人民币国际化观察》 ● 《国别/地区观察》 作 者:王方宏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 王少辉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 电 话:0898 – 6656 3742 签发人:陈卫东 联系人:刘 晨 电 话:010 – 6659 4264 * 对外公开 ** 全辖传阅 *** 内参材料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 年第 3 期(总第 400 期) 新加坡金融立法经验对海南自贸港的借鉴* 2021 年 6 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公布后,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做好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的要求,完善金融配套立法日益迫切。一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需要配套的金融法律,完善中国特色自贸港法律体系;二是高水平金融开放需要高标准金融立法保障,形成更高层次的金融开放格局,需要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构建国际接轨的金融法律体系;三是金融风险防控需要金融法治先行,完善金融立法是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开放伴生风险的基础;四是金融创新需要法律创新与之良性互动,海南自贸港正在落实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跨境资产管理试点等突破性开放政策,既为金融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将制度创新成果进行固定。海南自贸港金融立法需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新加坡自 1965 年建国以来,不断完善金融法律体系,逐渐发展成为全球金融中心,其金融立法经验值得借鉴。本文从新加坡金融法律体系发展、主要领域、纠纷解决机制入手,总结其主要特点,分析海南自贸港金融立法需求,就如何借鉴新加坡经验加快海南自贸港金融立法提出政策建议。 研究院 Ω 中银研究产品系列 ● 《经济金融展望季报》 ● 《中银调研》 ● 《宏观观察》 ● 《银行业观察》 ● 《人民币国际化观察》 ● 《国别/地区观察》 作 者:王方宏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 王少辉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 电 话:0898 – 6656 3742 签发人:陈卫东 联系人:刘 晨 电 话:010 – 6659 4264 * 对外公开 ** 全辖传阅 *** 内参材料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 年第 3 期(总第 400 期) 新加坡金融立法经验对海南自贸港的借鉴* 2021 年 6 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公布后,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做好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的要求,完善金融配套立法日益迫切。一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需要配套的金融法律,完善中国特色自贸港法律体系;二是高水平金融开放需要高标准金融立法保障,形成更高层次的金融开放格局,需要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构建国际接轨的金融法律体系;三是金融风险防控需要金融法治先行,完善金融立法是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开放伴生风险的基础;四是金融创新需要法律创新与之良性互动,海南自贸港正在落实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跨境资产管理试点等突破性开放政策,既为金融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将制度创新成果进行固定。海南自贸港金融立法需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新加坡自 1965 年建国以来,不断完善金融法律体系,逐渐发展成为全球金融中心,其金融立法经验值得借鉴。本文从新加坡金融法律体系发展、主要领域、纠纷解决机制入手,总结其主要特点,分析海南自贸港金融立法需求,就如何借鉴新加坡经验加快海南自贸港金融立法提出政策建议。 研究院 Ω 中银研究产品系列 ● 《经济金融展望季报》 ● 《中银调研》 ● 《宏观观察》 ● 《银行业观察》 ● 《人民币国际化观察》 ● 《国别/地区观察》 作 者:王方宏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 王少辉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 电 话:0898 – 6656 3742 签发人:陈卫东 联系人:刘 晨 电 话:010 – 6659 4264 * 对外公开 ** 全辖传阅 *** 内参材料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 年第 3 期(总第 400 期) 新加坡金融立法经验对海南自贸港的借鉴* 2021 年 6 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公布后,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做好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的要求,完善金融配套立法日益迫切。一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需要配套的金融法律,完善中国特色自贸港法律体系;二是高水平金融开放需要高标准金融立法保障,形成更高层次的金融开放格局,需要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构建国际接轨的金融法律体系;三是金融风险防控需要金融法治先行,完善金融立法是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开放伴生风险的基础;四是金融创新需要法律创新与之良性互动,海南自贸港正在落实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跨境资产管理试点等突破性开放政策,既为金融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将制度创新成果进行固定。海南自贸港金融立法需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新加坡自 1965 年建国以来,不断完善金融法律体系,逐渐发展成为全球金融中心,其金融立法经验值得借鉴。本文从新加坡金融法律体系发展、主要领域、纠纷解决机制入手,总结其主要特点,分析海南自贸港金融立法需求,就如何借鉴新加坡经验加快海南自贸港金融立法提出政策建议。 研究院 Ω 中银研究产品系列 ● 《经济金融展望季报》 ● 《中银调研》 ● 《宏观观察》 ● 《银行业观察》 ● 《人民币国际化观察》 ● 《国别/地区观察》 作 者:王方宏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 王少辉 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 电 话:0898 – 6656 3742 签发人:陈卫东 联系人:刘 晨 电 话:010 – 6659 4264 * 对外公开 ** 全辖传阅 *** 内参材料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22 年第 3 期(总第 400 期) 新加坡金融立法经验对海南自贸港的借鉴* 2021 年 6 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公布后,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做好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的要求,完善金融配套立法日益迫切。一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需要配套的金融法律,完善中国特色自贸港法律体系;二是高水平金融开放需要高标准金融立法保障,形成更高层次的金融开放格局,需要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构建国际接轨的金融法律体系;三是金融风险防控需要金融法治先行,完善金融立法是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开放伴生风险的基础;四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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