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投顾业务专题分析报告:美国基金投顾业务研究及境内投顾业务发展研究
- 1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田露露 联系人 ( 8621)60753902 t ianlulu@gjzq.com.cn 张剑辉 分析师 SAC 执业编号:S1130519100003 ( 8610)66211648 z hangjh@gjzq.com.cn 美国基金投顾业务研究及境内投顾业务发展研究 基本结论 2019 年 10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拉开公募基金投资顾问大幕。本次公募基金投顾的试点相对资管市场上以往的卖方投顾模式在收费模式、委托管理模式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本文通过研究美国投顾业务的发展,对境内投顾业务展开思考并提出发展建议。 美国投顾行业的发展 投顾现状:美国投顾资质既可向美国证监会(SEC)申请,也可向州政府相关机构申请,根据 SEC 披露的统计数据,截至 2020 年 1 月 2 日,经 SEC 注册的投顾机构合计 1.35 万家,投顾服务的总规模约 84 万亿美元,其中全权委托管理的规模约 76 万亿美元,是美国投顾市场的主流业务模式。 监管政策:美国的投顾业务监管滞后于市场发展,投顾的产生到模式变化均为市场自发演化的结果。监管在申请资质上没有硬性门槛,企业个人均可申请,需接受 SEC 的行政监督,与投资者属于信托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 市场影响:投顾业务的发展对于美国共同基金市场有多重影响,一是让基金公司的业务更加多元化;二是推动了基金行业格局的分化,头部基金公司通过建设投顾平台,在资产管理行业的各个业务上形成闭环,巩固巨头地位;三是投顾组合偏好风格稳定的底层标的,推动被动产品的发展;四是买方投顾的付费模式让投顾从依赖产品销售端的费用转变为市场化定价,推动基金整体费率下降。 境内公募基金投顾业务的发展 投顾现状:试点政策将市场现有的以基金销售为导向的卖方投顾模式引导至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买方投顾模式。目前拿到试点资格的共 8 家机构,2 家基金公司,南方基金与易方达基金;3 家基金公司销售子公司,华夏财富、嘉实财富与中欧钱滚滚;3 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腾安基金、盈米基金与蚂蚁基金。 市场影响:一是有望逐步改变基金销售商业链条的利益分配机制,基金销售格局将逐步从以“产品(销售)”为中心的模式向“以客户(体验)”为中心的模式转变。二是有望逐步改变基金现有收费模式,从“前端申购赎回费+后端规模保有相关费用”向“后端规模保有下的投资顾问费用为主”转变。三是改善投资者的投资体验,在买方投顾模式下,投顾的收益高低取决于客户资产保有量的大小及客户对其服务的满意度,投顾方有动力引导客户优选基金进行长期投资。 可行性及难点:我国基金市场开展买方投顾具有可行性,一是客群与产品数量庞大;二是借鉴海外经验看买方投顾对投资者及基金公司是双赢;三是基金投顾在市场早有萌芽;四是个人养老投资建设可与投顾业务发展相辅相成。但发展过程中也有一系列难点需要突破,一是监管政策节奏的不确定性,二是投资者对于提供投顾服务的机构的信用度需要培育,三是机构之间的竞合关系有待磨合。 资管机构参与公募基金投顾业务的布局思考 资管机构参与公募基金投顾业务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申请投顾牌照,自建投顾平台;二是等到投顾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选择并购或者战略合作的方式参与到投顾业务;三是借力投顾平台,推动自身业务发展,可以考虑的方向有丰富契合投顾平台需求的工具化产品线及养老产品线,创新免佣产品份额或对现有产品实行费率优惠,为买方投顾模式下投顾费用的收取提供空间。 风险提示:监管政策的不确定性;经济基本面走弱,冲击资管市场等。 2020 年 2 月 21 日 公募基金投顾业务专题分析报告 基金专题分析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 金融产品研究中心 公募基金投顾业务专题分析报告 - 2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一、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落地,资管行业投顾业务新起点 2019 年 10 月 24 日,证监会向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发布了《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拉开资产管理行业中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大幕。 投资顾问顾名思义即为投资提供相关建议及服务。按照服务提供方式可以分为传统投顾及智能投顾,传统的投顾模式是以人为核心;智能投顾是以算法为核心,通过大数据、量化的方式提供服务。按照费用的收取方式可以分为卖方投顾及买方投顾,卖方投顾模式是目前市场上的主流模式,投资者在购买基金的时候把费用交给基金公司,基金公司通过佣金等方式将销售费用付给渠道,在这种模式下投顾的工作与基金销售有着密切的关系;买方投顾模式下投顾向投资者收取费用,并直接为投资者提供投资顾问服务。 证监会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基金投顾试点机构从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可以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协议约定向其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的标的应当为公募基金产品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同类产品。 此外,通知对从事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申请资质、收费模式、业务范围及相关要求均有所规定。 申请资质方面,需要具有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业务资格;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基础;合规记录良好;具有高质量的基金产品研究团队,与业务开展相匹配的投资顾问人员,以及与其拟从事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技术能力;业务方案完备、业务制度健全;具备支持业务开展的其他必要条件。 收费模式方面,明确规定了投顾业务可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并且给出了费率的上限,年化不高于客户账户资产净值的 5%,以年费、会员费等方式收取且每年不超过 1000 元的除外。此外同时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当对基金销售费用的收取做出合理安排。向基金管理人收取客户维护费的,应当以客户维护费抵扣投资顾问服务费等方式避免利益冲突。 业务范围方面,此次通知明确基金投顾可以做全权委托模式的管理型投顾。在此前市场上已有的投顾模式不允许代客管理,只可以提出投资意见,具体的投资决策需要客户自行决断。而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是指基金投顾可以代客户作出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客户执行基金产品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到本次公募基金投顾的试点对资管市场上以往的卖方投顾模式在许多方面均有着较大突破。而从美国投顾业务发展的历史来看,投顾模式的这种突破和改变,也是市场发展演变过程中会自发形成的。本文将重点探究美国基金投顾业务的历史发展和当前格局,结合通知内容及当前国内市场环境,探索国内基金投顾业务的未来发展。 二、美国基金投顾业务的发展 1、美国投顾行业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美国投顾行业的发展历史 投顾业务最早发源于欧洲早期的私人银行服务,16 世纪欧洲进行宗教改革期间,大量的法国贵族带着避险的资金来到瑞士,诞生了世界上最早的私人银行服务,这个是投顾服务最早的雏形。而在美国,投顾业务在 1920 年美国股市空前繁荣的时候开始萌芽,当时投顾并没有法律上的界定,尚处于监管的空白期,这也导致了市场上代客理财、诈骗、市场操纵等现象频频出现,早期的投顾业务为卖方模式。
[国金证券]:公募基金投顾业务专题分析报告:美国基金投顾业务研究及境内投顾业务发展研究,点击即可下载。报告格式为PDF,大小2.09M,页数20页,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