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II专题分析报告(三):中企海外发债攀升,外债市场持续扩容
- 1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本报告的主要看点: 1.梳理中资企业海外发债历程和国内投资中资海外债的公募基金概况。2.对 QDII-债券型基金进行深入分析,挖掘绩优基金。王聃聃 分析师 SAC 执业编号:S1130511030029(8610)66216797 wangdd@gjzq.com.cn 刘绪晟 联系人liuxusheng@gjzq.com.cn 中企海外发债攀升,外债市场持续扩容 基本结论 政策监管“松绑”,企业海外发债攀升。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内企业全球配置资源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借助在离岸市场发行海外债这一融资高效、成本较低的方式进行境外融资,投融资“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中国企业海外发债增速加快始于 2010 年,虽然晚于其他新兴市场国家,但是自 2013 年起,中资企业海外债发行规模持续居于新兴市场国家首位。自 2015 年下半年起,监管机构相继出台有关政策,继 2044 号文实施后,一系列日趋宽松的监管细则也相继出台,给中资企业海外融资及资金回流创造了条件。美元债一家独大,金融地产行业受追捧。中资企业的公司债发行货币包括美元、人民币、欧元、新加坡元、澳元、港元、日元、加元等。目前我国中资企业境外发债主要为美元、港元和人民币,其中美元债发行量独大,其占比达到 85.18%。从发行主体所属行业情况来看,中资美元债的发行以包含银行及金融服务业的大金融行业为主,其发行规模占 2017 年发行总规模的41.8%,其次为房地产行业,2017 年房地产行业的发行规模为 23.7%。中资美元债长期回报较优,今年震荡承压。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年 8 月 1 日,不同信用级别的中资美元债总回报率呈现较大分化。iBoxx 中资美元投资级别债券指数总回报率为 29.81%,而 iBoxx 中资美元投机级别债券指数总回报率为 89.59%,投机级债券的波动率和总回报率都远大于投资级债券。2017 年中资美元债整体回报率呈上行态势,这主要得益于人民币相对美元持续升值、中国经济基本面向好。2018 年以来,信用债市场持续低迷,中资美元债表现承压,呈现持续下跌态势。绩优 QDII 基金:目前共有 22 只 QDII-债券型基金,基金规模多为 1 亿以下和 2-10 亿,分别有 8 只和 7 只。综合考虑基金的规模、业绩、年化波动、最大回撤、夏普比率以及 Calmar 比率等指标,我们认为 QDII-债券型基金中的“融通中国概念”、“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中银美元债”、“南方亚洲美元债”和“博时亚洲票息” 等 QDII 基金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绩优基金产品对比分析:从持债类型来看,在 5 只基金前五重仓债券共 25只债券中,除了“融通中国概念”基金持有“国开 1701”、“16 国债 19”这2 只境内债券外,其它 23 只重仓债券均为中资美元债。“南方亚洲美元债”基金前五重仓债券均为金融类债券,“融通中国概念”基金的 3 只重仓中资美元债均为房地产债券。“中银美元债”基金和“博时亚洲票息”基金的重仓债券类型配比相对均衡,而“工银瑞信全球美元债”基金的重仓债券中并未配置房地产债券。整体上看,金融类债券占据 23 只重仓中资美元债的半壁江山,其占比达 47.8%,其次是房地产债券,占比为 30.4%,企业债(除地产)的占比相对较小。 2018 年 08 月 27 日QDII 专题分析报告(三) 基金投资策略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 金融产品研究中心QDII 专题分析报告 - 2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一、 政策监管“松绑”,企业海外发债攀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内企业全球配置资源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借助在离岸市场发行海外债这一融资高效、成本较低的方式进行境外融资,投融资“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中国企业海外发债增速加快始于 2010 年,虽然晚于其它新兴市场国家,但是自2013 年起,中资企业海外债发行规模持续居于新兴市场国家首位。随着国内融资环境的收紧和资本账户管制放松等多重市场、政策因素推动下,中资企业海外发债将迎来高峰。 2015 年 9 月 14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2044”号文),开启了中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的政策新篇章,新政策最大亮点在于改境外发债审批制为备案登记制。在此之前,我国对中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按照发行方式不同、计价货币不同区别管理。其中,境内企业直接发行境外债券的,均需监管机构审批;境内企业间接发行境外债券的,其发债主体及境内母公司无需就该境外发债符合发改委制定任何资质要求,亦无需发改委审批。2044 号文颁布之后,发改委将人民币及其他币种的境外债券、直接发行及间接发行的境外债券纳入统一管理,并取消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并明确了境内企业在境外发债需完成事前备案登记及事后信息报送等各项规定。 继 2044 号文发布之后,2016 年 5 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132 号),统一了国内企业的本外币外债管理,将原先在自贸区试点的全口径跨境融资推广到全国范围内执行,现在所有的国内企业(房地产企业与政府融资平台除外)都可以通过“全口径”模式从境外融资。 2016 年 6 月 7 日,发改委又部署 2016 年度企业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内,可自主选择发行窗口,分期分批发行,不再进行事前登记,待发行完成后及时报送发行信息。发改委鼓励试点企业境内母公司直接发行外债,适当控制海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发行外债,并鼓励外债资金回流结汇,由企业根据需要在境内外自主调配使用,主要用于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城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有效投资。然而,在政策放松的同时,2017 年 6 月 12 日,发改委发布了《企业境外发行债券风险提示》,提醒对发行外债不履行备案登记的相关企业,将考虑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记录和联合惩戒信息平台。 随着监管对境内企业直接赴境外发债的要求逐渐放宽,为进一步鼓励境外融资, 2017 年 1 月,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允许境外债务人通过向境内进行放贷、股权投资等方式将内保外贷项下资金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使用,政策的颁布使境外发债的资金的使用打破了之前的严格限制,资金回流更加灵活。 供需两旺的中资海外债 政策激励,降低企业境外融资难度:自 2015 年下半年起,监管机构相继出台有关政策,继 2044 号文实施后,一系列日趋宽松的监管细则也相继出台,给中资企业海外融资及资金回流创造了条件。上述一系列利好政策,大大提高了中资企业发行海外债的便利性和积极性。 境外债券监管政策限制少,融资成本低廉:境内监管机构对于债券发行有诸多限制,比如监管机构时常对某类企业(城投企业、房地产企业、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发债进行限制,在债券的发行审批、上市交易和投资许可等多个环节对评级结果进行了限制性规定。而境外监管机构限制较少,发QDII 专题分析报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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