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1 / 233公司代码:600288公司简称:大恒科技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 / 233重要提示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三、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谢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报告期内,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156,230.7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75,761,345.68元。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6,8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483,2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06%。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3 / 233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重大风险提示1、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素贞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 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公安部门冻结,冻结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至 2017 年 11 月 8 日。2016 年 4月 11 日,郑素贞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 129,9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公安部门轮候冻结,冻结期限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两年。本轮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2016 年 4 月 12 日,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进行的冻结被解除,轮候冻结转为正式冻结。2019 年 3 月 26 日,郑素贞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 129,9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公安部门继续冻结,冻结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本轮续冻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2020 年 12 月 24 日,郑素贞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 129,9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冻结期限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两年。本轮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2020 年 12 月 25 日,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被青岛市公安局冻结的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转为正式冻结。2022 年 12 月 21 日,郑素贞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 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冻结期限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20 日止。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 2015-060)、《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及相关情况的公告》(临 2016-018)、《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临 2019-00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临 2020-037)、《关于青岛市公安局解除冻结控股股东股份的公告》(临 2020-038)、《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继续冻结的公告》(临2022-06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拍卖登记所有人郑素贞女士所持上市公司大恒科技的 129,9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0 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第一次)》,郑素贞女士所持公司 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告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查询,上述司法拍卖网拍竞价阶段已经结束。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公告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公司 129,9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上述财产的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可持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股票登记过户手续,并解除了公司的 129,96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的冻结措施。公司于2025 年 8 月 8 日公告上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告持股 5%以上股东李蓉蓉女士与股东周正昌先生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6%。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公告公司将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4-06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 2025-02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4 / 23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 2025-02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 2025-02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临 2025-028)、《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5-0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5-047)。2、其他风险详见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详细说明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十一、其他□适用 √不适用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5 / 233目录第一节释义...................................................................................................................................... 6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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