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石创新:招股说明书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rashi Vision Inc.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兴业路 1100 号金利通金融中心大厦 2栋 1101,1102,11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北京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4,1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22%;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5年5月30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40,1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5年5月22日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 影石创新是一家专注于智能影像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智能影像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凭借在影像技术领域的深厚积累和持续创新,已经在市场上取得了显著的竞争优势。随着全球智能影像市场的快速增长,公司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了抓住这一机遇,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影石创新计划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实现以下目的: (一)加大研发投入,巩固技术领先地位 智能影像设备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有着极高的要求。影石创新计划通过上市募集的资金,加大在影像捕捉、图像处理、人工智能算法等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以保持和扩大公司在智能影像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 (二)拓展全球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 影石创新致力于将高品质的智能影像产品推向全球市场。上市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国际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为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拓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公司将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加速全球市场布局,与国际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品牌的国际化。 (三)吸引和培养高端人才,构建创新团队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源。影石创新计划通过上市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吸引行业内的顶尖人才加盟,同时加大对现有员工的培训和激励,构建一个具有创新精神和执行力的团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效率 上市将促使影石创新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和运营透明度,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科学合理,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 (五)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回馈社会 影石创新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位,通过上市,公司将实现资本的增值,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致力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细化和完善,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并执行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文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依法规范运行,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执行了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环节制定了严格的内控流程,形成精细化的管理体系。 三、公司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一)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全景相机、运动相机等智能影像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以全景技术为基点的全球知名智能影像设备提供商。随着全球智能影像设备行业持续发展,市场对公司的综合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和科创实力,致力于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及产品研发能力,有助于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的重要需求,具有必要性。 (二)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46,377.53 万元,计划投向“智能影像设备生产基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 地建设项目”、“影石创新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加强公司对市场的快速响应能力,增强风险抵抗能力,促进主营业务的健康发展。此外,公司能够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引进先进设备及优秀人才,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的维度和深度,进而全方位增强公司的技术实力,有助于公司加速实现未来经营战略。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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