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新能源入市加速,资产估值有望提升

证券研究报告:电力设备|点评报告2025 年 2 月 10 日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行业投资评级强于大市 |维持行业基本情况收盘点位7138.5152 周最高8068.9452 周最低5403.16行业相对指数表现(相对值)2024-022024-042024-072024-092024-112025-02-10%-6%-2%2%6%10%14%18%22%26%30%34%电力设备沪深300资料来源:聚源,中邮证券研究所研究所分析师:杨帅波SAC 登记编号:S1340524070002Email:yangshuaibo@cnpsec.com近期研究报告《《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发布,2029 年前,新能源全面入市,同时全国绝大多数省份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 - 2024.12.02新能源入市加速,资产估值有望提升l投资要点事件:2025 年 2 月 9 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风光新能源入市节奏加快,同时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l新能源入市规则,有望推动老项目技改,同时可能出现一定的抢装潮(1)区分存量和增量:原则上上网电量全部入市。2025 年 6 月 1 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其中电量,各地衔接现行的保障政策,机制电价(不高于当地燃煤基准价)、执行期限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照原有规定执行;2025 年 6 月 1 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其中电量,根据各地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和用户承受能力确定;机制电价根据已投产和未来 12 个月投产的项目自愿竞价形成,取最高价,但不高于竞价上限(综合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初期可考虑成本因素、避免无序竞争等设定竞价下限,执行期限则按照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确定。我们认为新老项目的技术差异较大,“存量不动,增量动”改革模式有利于稳定新能源投资预期,一般老旧项目的资源禀赋好,有望推动其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同时新项目的电价机制不确定性有所升高,行业部分地区可能出现一定的抢装潮。l新能源上网电价和结算、退出机制(1)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形成,可报量报价,也可报量不报价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考虑各地目前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水平等因素确定,申报价格下限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确定;中长期市场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实现周、多日、逐日开市,省内绿色电力交易中不单独组织集中竞价和滚动撮合交易;(2)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结算方式和退出规则结算方式:纳入机制的电量,电网每月进行差价结算,将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退出规则:新能源项目执行到期,或者在期限内自愿退出的,均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我们认为(1)新能源的差价结算将传导至终端,长期来看,终端电价可能承压,用户对储能等调节性电源的认知和需求有望提升(2)绿电交易的进一步完善,有望进一步反应新能源的绿色价值。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2l各省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和保障利用小时数项目纳入差价结算的电量和当地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有关,若假设新项目差价合约电量比例和消纳责任权重比例一致,存量项目则和保障利用小时数相关,例如江苏省2024、2025 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值分别为 16.1%、17.4%,2024 年江苏光伏年利用小时数约 1000-1200h,江苏 2025 年光伏保障发电小时数为 400h,约占 33%-40%,则对于江苏的光伏项目旧政策可能更有吸引力,则可能出现一定的抢装潮。l投资建议(1)新能源资产有望得到重估,类比历史上二滩、三峡水电站,新能源在电量和电价的预期有所稳定,PB 有望得到提升,建议关注#龙源电力、晶科科技等(2)新旧政策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套利空间,因此部分省市可能存在潜在抢装潮,叠加老项目更新改造,光伏新技术有望获益,建议关注#晶科能源、东方日升等。l风险提示:各地政策衔接不及预期的风险,全国统一电力大市场建设不及预期的风险。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3图表1:2024 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和 2025 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预期值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中邮证券研究所备注:1、西藏不纳入考核,新疆只监测。2、云南 2022 年未完成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 0.1 个百分点转移至 2024 年。图表2:2024 年全国固定式光伏发电量首年利用小时数分布(h)资料来源:《2024 年中国风能太阳能资源年景公报》(中央气象局),中邮证券研究所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4中邮证券投资评级说明投资评级标准类型评级说明报告中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 6 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即报告发布日后的 6 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可转债价格)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基准指数的涨跌幅。市场基准指数的选取:A 股市场以沪深 300 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为基准;可转债市场以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标普500 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股票评级买入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 20%以上增持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 10%与 20%之间中性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 10%之间回避预期个股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下行业评级强于大市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 10%以上中性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与 10%之间弱于大市预期行业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0%以下可转债评级推荐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 10%以上谨慎推荐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 5%与 10%之间中性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与 5%之间回避预期可转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以下分析师声明撰写此报告的分析师(一人或多人)承诺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无利害关系。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并通过独立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平,报告结论不受本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以及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特定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干涉和影响,特此声明。免责声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具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格。本报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或者我们认为可靠的资料,我们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中邮证券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中邮证券可发出其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或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研究人员于发出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可随时更改且不予通告。中邮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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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石能源
2025-02-10
中邮证券
杨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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