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11月30日报送)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Xiangjia Animal Husbandry Co., Ltd. (湖南石门经济开发区天供山居委会夹山路 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563 万股,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188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喻自文、邢卫民以及股东喻薇融、邢成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喻自文、邢卫民、何业春、唐善初、吴志刚、饶天玉承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者间接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625 万股,本次拟发行 2,563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10,188 万股,均为流通股。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喻自文、邢卫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者间接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还承诺: “本人作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特作出以下不可撤销之承诺: 一、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除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外,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若本人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票锁定期及(或)减持价格的承诺情况时,本人承诺: 1、本人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则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款项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本人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的款项,公司可从之后发放的本人应得现金分红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 缴纳金额。 2、本人若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则该等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3 个月。 三、本承诺并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或其他原因而发生变更。” (二)公司股东喻薇融、邢成男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喻薇融、邢成男还承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三)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何业春、唐善初、吴志刚、饶天玉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者间接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二、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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