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观察2020年第33期(总第302期):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的背景、影响与应对
Ω 中银研究产品系列 ● 《经济金融展望季报》 ● 《中银调研》 ● 《宏观观察》 ● 《银行业观察》 ● 《人民币国际化观察》 作 者:李佩珈 王梅婷 中国银行研究院 电 话:010 – 6659 4312 签发人:陈卫东 审稿人:周景彤 联系人:叶银丹 电 话:010 – 6659 6874 * 对外公开 ** 全辖传阅 *** 内参材料 2020 年 8 月 17 日 2020 年第 33 期(总第 302 期)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的 背景、影响与应对* 疫情之下,“无接触”互联网贷款成为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商业银行顺应金融科技发展大趋势,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必由之路。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2020 年 7 月 17 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界定了互联网贷款的含义和范围,明确了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要求,规范了合作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填补了网贷行业的监管真空,有利于银行更加规范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也对筑牢风险底线、避免资金流向股市和楼市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院 宏观观察 2020 年第 33 期(总第 302 期) 1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的背景、影响与应对 疫情之下,“无接触”互联网贷款成为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商业银行顺应金融科技发展大趋势,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必由之路。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2020 年 7 月 17 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界定了互联网贷款的含义和范围,明确了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要求,规范了合作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填补了网贷行业的监管真空,有利于银行更加规范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也对筑牢风险底线、避免资金流向股市和楼市具有重要意义。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一)网络借贷市场鱼龙混杂,乱象丛生 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在丰富金融业态、提高居民和企业资金可得性的同时,也存在诸多市场乱象。根据 2015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公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主要分为七大业态,即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由于缺少准入门槛和行业监管,部分 P2P 网贷平台利用信息披露不透明等条件,从事资金挪移、“庞氏骗局”等违法活动。2018 年下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监管趋严等影响, P2P 平台出现了大量爆雷事件(主要表现为“提现困难”“清盘退出”“停业跑路”)。 此后,P2P 平台数量和成交量不断下行。2019 年末,P2P 平台正常运营 344 家,相比 2015 年最高点时的 3464 家明显下降;成交量为 9645 亿元,相比最高点时的 28048 亿元下降了 190%(图 1)。 rMtPtRvNuM7NaO6MnPnNmOpPiNmMyQlOnMxPaQqRoQuOqMnMxNnMsN 2 2020 年第 33 期(总第 302 期) 图 1:2010-2019 年正常运营平台、问题及停业平台的数量 资料来源:网贷之家 网络借贷平台的集中爆雷,不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严重威胁危害金融和社会稳定,规范网络借贷业务成为广泛共识。2016 年开始,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加快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先后出台了《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等政策。这些政策围绕校园贷、网络小贷公司清理、“现金贷”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的监管要求,网络借贷市场经历了从“乱”到“治”的过程(表 1)。总的来看,本次《办法》出台是对 P2P 平台清理进入深水期的必要补充,明确了商业银行成为互联网贷款主体的重要地位。 1055132575225134642568224010213440810763011291172172312797280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当年运营平台数量(家)当年新增问题及停业平台数量(家)宏观观察 2020 年第 33 期(总第 302 期) 3 表 1:互联网金融监管相关政策演变 时间 政策 出台部门 主要内容 2015.07.18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等十部委 鼓励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2016.10.13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 重点整治 P2P 网络借贷和股权众筹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的资产管理及跨界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等,要求严格准入管理、强化资金监测、整治不正当竞争等 2017.02.22 《互联网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银监会 重点明确了网贷机构和商业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的具体细则。明确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允许非银机构参加;网贷机构应指定唯一的存管机构等 2017.06.23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会 规范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 2017.11.21 《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 网贷整治办1 各级小贷公司监管部门即日起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2017.12.01 《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 网贷整治办 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不得通过暴力、恐吓、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小贷公司跨区域经营。 2017.12.08 《关于做好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网贷整治办 明确了“现金贷”的开展原则;暂停发放小贷公司牌照和开业;“现金贷”综合资金成本不得超过 36%的年化利率;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放贷;不得采用“暴力催收”;清理存量小贷等 2018.11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征求意见稿)》 银保监会 规定了互联网贷款的额度上限;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合作机构管理,统一准入机制等 2018.12.19 《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 网贷整治办 按照 P2P 网贷机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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