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981公司简称:中芯国际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 重要提示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s://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二、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三、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五、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适用 □不适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本公司为红筹企业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一)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A股上交所科创板中芯国际688981不适用港股香港联交所主板中芯国际00981不适用(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适用 √不适用(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郭光莉温捷涵电话021-20812800021-20812800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电子信箱ir@smics.comir@smics.com二、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354,168,029353,415,296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0,814,383148,190,6131.8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32,348,04926,269,31023.1利润总额3,626,5931,824,5119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0,8661,646,285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03,7251,288,37447.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97,7933,246,32581.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1.2增加0.3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2138.1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0.2138.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310.0减少2.7个百分点附注:(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三、股东情况(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注)252,297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附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注册股东户数 252,297 户中:A 股 241,776 户,港股 10,521 户。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发行 7,986,062,443 股,其中于香港联交所主板已发行 5,997,703,314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75.10%;于上交所科创板已发行 1,988,359,129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24.90%。2.本公司港股股东名册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其中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公司非登记股东名义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 99.82%,其他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 0.18%。3.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任何类别有投票权股份的权益的股东需自行进行权益申报。根据股东权益申报情况,大唐香港持有港股 1,125,042,595 股及鑫芯香港持有港股 475,467,242 股。公司已将前述股东所持股份数目从下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所持股份数目中剔除。4.本公司 A 股股东名册由中国结算提供,其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股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单位: 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HKSCC NOMINEES LIMITED未知54.924,386,304,681--未知-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4.091,125,042,595--无-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境外法人5.95475,467,242--无-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其他1.60127,458,120--无-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095,726,609--质押1,625,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273,808,559--无-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172,470,855--无-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0.8063,499,339--无-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939,004,594--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435,403,737--无-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全资子公司。3.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董事张新、李国华、唐雪峰、杨高峰同时担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的董事;监事秦斌、卢伟同时担任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的监事;董事范冰同时担任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的监事。4.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各自的委托管理协议分别对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进行管理。5.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和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有部分相同股东。6.HKSCC NOMINEES LIMITED 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不知悉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二)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四、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第三节 重要事项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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