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生物行业周报:国办发文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关注创新药主题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周报国办发文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关注创新药主题——医药生物行业周报(20260413-0417)[Table_Rating]增持(维持)[Table_Summary]主要观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迎重磅变革。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全周期药品价格分类施策,给高水平创新药留足空间,鼓励企业持续做好研发创新;同时,给其他药品划定了自主定价的规则,引导企业公平合理定价。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的角度提出一系列举措。重点环节药品价格方面,《意见》提出优化创新药等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形成的引导作用、健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等措施,完善重点环节药品价格政策。发挥相关主体作用方面,《意见》明确发挥医疗机构专业作用、引导药店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格、用好网上药店价格发现功能等措施,鼓励各类主体参与价格形成。关键领域药品价格方面,《意见》强调促进创新药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强化短缺药保供稳价、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价格管理、规范药品原辅料价格行为,引导关键领域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政策支持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药。根据国家医保局,《意见》在创新药获批上市后的各个环节,进一步精准提出了支持措施。在药品首发阶段,《意见》创新提出优化首发价格机制,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制定药品首发价格机制文件,探索实行企业自评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积极支持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药,在上市初期可以制定和高投入、高风险相适应的价格,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可以根据真实世界研究的结果和临床使用的效果,在首发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企业的定价行为、价格水平接受各界监督、同行评议。在药品进入医保阶段,《意见》强调要优化医保目录调整规则,兼顾患者获益和鼓励创新,谈判形成的医保支付标准要合理体现药品的临床价值,谈判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销售价格可以不受医保支付标准的约束。对于基本目录外的创新药,《意见》提出要加快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鼓励医药企业、慈善组织、专项基金等社会力量为创新药使用者提供精准有效帮扶等措施,有利于拓展创新药的支付渠道,引入多方参与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在药品参与集采阶段,《意见》也强调,对供应多元、上市多年的药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特别明确集采不涉及创新药。在常规挂网阶段,《意见》提出推动参比制剂、通用名药体现合理价格梯度,体现对创新研发的支持。同时,《意见》提出要建立药品医保价值评估制度,医保部门将依法推进药品真实世界的研究,以可靠可信的真实世界数据,从临床有效性、创新性、可及性等多个维度客观评价药品价值。投资建议我们认为,《意见》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的角度提出一系列举措,对全周期药品价格分类施策,给高水平创新药留足空间,鼓励企业持续做好研发创新。建议关注:恒瑞医药、中国生物制药、荣昌生物等。[Table_Industry]行业:医药生物日期:shzqdatemark[Table_Author]分析师:张林晚Tel:021-53686155E-mail:zhanglinwan@shzq.comSAC 编号: S0870523010001[Table_QuotePic]最近一年行业指数与沪深 300 比较[Table_ReportInfo]相关报告:《分级诊疗体系迎重要部署,关注基层医疗资源配置优化、服务能力提升》——2026 年 04 月 15 日《“AI+医药”领域发展迎新举措;首个国产创新核药获批提升临床可及性》——2026 年 04 月 08 日《多重共振催化,创新药产业链迎价值兑现期》——2026 年 04 月 01 日2026年04月21日行业周报风险提示药品/耗材降价风险;行业政策变动风险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等。行业周报分析师声明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保证报告采用的信息均来自合规渠道,力求清晰、准确地反映作者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此外,作者薪酬的任何部分不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公司业务资格说明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投资评级体系与评级定义股票投资评级:分析师给出下列评级中的其中一项代表其根据公司基本面及(或)估值预期以报告日起 6 个月内公司股价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表现的看法。买入股价表现将强于基准指数 20%以上增持股价表现将强于基准指数 5-20%中性股价表现将介于基准指数±5%之间减持股价表现将弱于基准指数 5%以上无评级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给出下列评级中的其中一项代表其根据行业历史基本面及(或)估值对所研究行业以报告日起 12 个月内的基本面和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表现的看法。增持行业基本面看好,相对表现优于同期基准指数中性行业基本面稳定,相对表现与同期基准指数持平减持行业基本面看淡,相对表现弱于同期基准指数相关证券市场基准指数说明:A 股市场以沪深 300 指数为基准;港股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股市场以标普 500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投资评级说明: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投资者应区分不同机构在相同评级名称下的定义差异。本评级体系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投资者应阅读整篇报告,以获取比较完整的观点与信息,投资者不应以分析师的投资评级取代个人的分析与判断。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引用或转载。如经过本公司同意引用、刊发的,须注明出处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和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或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或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报告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责,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关联机构无关。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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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物
2026-04-22
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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