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把握改革与业绩共振的配置机会
免责声明和披露以及分析师声明是报告的一部分,请务必一起阅读。 1 证券研究报告 证券 把握改革与业绩共振的配置机会 华泰研究 证券 增持 (维持) 沈娟 研究员 SAC No. S0570514040002 SFC No. BPN843 shenjuan@htsc.com +(86) 755 2395 2763 汪煜 研究员 SAC No. S0570523010003 SFC No. BRZ146 wangyu017005@htsc.com +(86) 21 2897 2228 孙亦欣* 研究员 SAC No. S0570525070004 sunyixin@htsc.com +(86) 755 8249 2388 行业走势图 资料来源:Wind,华泰研究 重点推荐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目标价 (当地币种) 投资评级 中信证券 600030 CH 44.23 买入 中信证券 6030 HK 39.52 买入 国泰海通 2611 HK 20.16 买入 东方证券 600958 CH 12.86 买入 国泰海通 601211 CH 23.65 买入 东方证券 3958 HK 7.83 买入 中金公司 3908 HK 24.69 买入 广发证券 1776 HK 19.25 买入 广发证券 000776 CH 23.40 买入 国元证券 000728 CH 12.57 增持 资料来源:华泰研究预测 2026 年 4 月 11 日│中国内地 动态点评 证监会深化创业板改革,推出第四套标准、并完善配套体系;沪深北交易所调整股票交易规则,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当前券商板块业绩显著抬升(中信 26Q1 归母净利同比+55%),驱动情绪修复;估值&仓位双低,交投景气度维持高位,或承接资金高切低需求、已具备向上弹性;关注高性价比的战略配置机会,关注低估稳健的龙头、具备特色的区域券商。 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 4 月 10 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新规明确创业板和科创板差异化定位,创业板培育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领域标杆企业,积极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和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企业上市。同时推出创业板第四套标准,需满足两项条件之一:1)预计市值≥30 亿、近 1 年营收≥2 亿、近 3 年营收 CAGR≥30%,适用新兴产业领域;2)预计市值≥40 亿、近 1 年营收≥2 亿、近 3 年累计研发≥1亿元且占营收比例≥15%,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相较于创业板第三套标准(2025 年推出,预计市值≥50 亿、近 1 年营收≥3 亿,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第四套更为宽松、但对企业成长性、研发投入等指标提出增量要求。 完善创业板改革配套体系 新规推出多项配套改革措施,1)首发:优化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试点提高优质创新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的配售比例,试点由地方政府推送拟上市企业信息。2)再融资:推出储架发行制度,允许一次注册、多次发行。完善简易程序再融资制度,简化公司决策程序,提升融资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中长期资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定增。3)投资端:引入做市商,协议大宗交易调整为实时成交确认、推出创业板相关 ETF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推出更多创业板相关 ETF 和期权,适时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支持基金投顾配置创业板 ETF,将创业板ETF 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 修订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规则 4 月 10 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修订:1)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 A 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2)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与沪市股票保持一致。3)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 5%调整为 10%,深交所同步进行调整。同日,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优化大宗交易、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风险揭示安排,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 看好政策/业绩/估值共振的券商修复机会 交易高度活跃,Q1 全 A 日均成交额 2.58 万亿元,同比+69%,日均融资余额同比+42%;A/H 股 IPO 规模同比+57%/489%。中信证券预告 Q1 归母净利润同比+55%,同时政策暖风进一步提振市场情绪及板块业绩预期。当前板块估值、仓位相较历史同等市场环境时均处于低位,A 股券商指数 PB 1.26x,大券商 PB 均值 1.23x,H 股券商指数 PB 0.70x;主动偏股基金4Q25 末持仓比例 0.72%。看好政策利好+市场活跃+业绩亮眼+估值低位带来的修复机会。个股:1)综合实力和国际业务领跑的头部券商,如中信 AH、国泰 AH、广发 AH、中金 H;2)受益于地区产业经济优势,科创直投/跟投有优势的中小券商,如东方 AH、国元;3)区域并购重组的结构性机会。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成效不及预期、资本市场表现不及预期。 (1)7142229Apr-25Aug-25Dec-25Apr-26(%)证券沪深300 免责声明和披露以及分析师声明是报告的一部分,请务必一起阅读。 2 证券 图表1: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核心梳理 资料来源:证监会,华泰研究 要求具体内容进一步发挥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板块特色和优势,加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创业板制度供给和产品服务,发挥好创业板促进创新资本形成和集聚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和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优质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对于首发上市时尚未盈利的企业,在实现盈利前,股票简称之后添加特别标识“U”,持续提示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自上市之日起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用好创业板现有上市标准,支持符合板块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等条件的优质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增设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质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更好金融服务指标1: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主要适用于新兴产业领域企业指标2: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占营收比例不低于15%,主要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建立首次公开发行预先审阅机制,保护优质创新企业技术安全和信息安全允许首次公开发行在审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深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改革,优化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试点提高优质创新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的配售比例提高中小盘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比例上限试点开展由地方政府(地级及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推送拟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企业信息,试点推送范围为已申请发行上市辅导备案、拟按照创业板第三套或第四套上市标准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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