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债热点事件系列:“科创债”新政首周,有何特征?
请务必仔细阅读正文之后的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固收点评报告hyzqdatemark证券分析师廖志明SAC:S1350524100002liaozhiming@huayuanstock.com联系人“科创债”新政首周,有何特征?——信用债热点事件系列投资要点:事件:2025 年 5 月 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8 号文》”),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多项重要举措。同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步配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 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进一步提出细化支持措施。科创债新政后首周,银行是科创债发行的绝对主力,且银行以国股大行为主。截至2025 年 5 月 16 日,从发行规模的主体类型分布来看,银行是科创债发行的绝对主力,2025/5/6-5/16 银行主体发行科创债规模合计 1150 亿元。按发行规模排序,银行>产业主体>证券>城投>股权投资机构,其中银行所发行的科创债中,五大国有行>股份制银行>政策行>城商行。从首周的发行情况来看,科创债的发行主体明显呈现高评级、央国企的特征。按主体评级来看,2025/5/6-5/16 期间 AAA 主体科创债累计发行规模为 1479 亿元,占整体规模的 83.39%;按主体属性来看,2025/5/6-5/16 期间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科创债累计发行规模为 1686 亿元,占整体规模的 95.04%。从资金用途的变化来看,本次“科创债”新政放宽了对科创债募集资金用途的限制。目前,银行主体已发行的科创债募集资金用途主要为发放科创领域贷款,少部分用于投资科创企业债券或用于科创企业日常经营周转等用途。银行通过发放科技领域贷款等方式使用募集资金,有利于进一步引导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进入科技创新的实体领域。从股权投资机构已发行的科创债募集资金用途来看,目前主流的用途包括投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直接认购基金份额、置换一年内自有资金出资等,有助于为创投机构提供低成本、长周期的资金支持。目前,已发行的科创债所创设的创新条款主要包括转股选择权、超额增发权等,也有信用增进机构为部分已发行科创债创设了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转股选择权,赋予科创债股权的“高成长性”,吸引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人;超额增发权,可视市场认购情绪灵活确定发行规模;票面利率挂钩条款,或进一步增强债券吸引力;第三方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是债券投资人的一针“强心剂”。投资建议:我们认为,在当前政策支持和市场高关注度的背景之下,叠加科创债相关政策和发行条款的多元化创新,短期内科创债的信用风险整体较低。目前科创债发行整体尚未放量,尤其是股权投资机构科创债目前发行规模整体不大,建议选择资质良好的发行主体,并关注其科创债一级发行的投标机会。结构上来看,建议择优关注设置了转股选择权、票面利率挂钩等创新条款,或由第三方增信机构创设了相应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科创债,博弈科创债上市初期流动性溢价所带来的超额收益。2025 年 05 月 21 日源引金融活水 润泽中华大地请务必仔细阅读正文之后的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第 2页/ 共 10页风险提示:数据口径存在偏差的风险、对于债券条款的主观解读风险、科创债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源引金融活水 润泽中华大地请务必仔细阅读正文之后的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第 3页/ 共 10页2025 年 5 月 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8 号文》”),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多项重要举措。同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步配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 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进一步提出细化支持措施。本次“科创债”新政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科创债发行主体范围、募集资金投向、发行条款设计等方面。本文旨在从以上各方面对“科创债”新政实施一周后的市场反馈进行剖析。1.高评级央国企为主,股权投资机构尚未放量从发行主体范围的变化上来看,《8 号文》明确提出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覆盖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品种。交易所方面,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 年修订)》,此前交易所科创债发行人包含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等四类,本次新政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交易商协会方面,此前科创票据分为主体类科创票据和用途类科创票据两类。本次新政不再区分主体类和用途类,统一划分为科技型企业并扩大了科技型企业的认定范围,同时新增支持股权投资机构作为科创债的发行主体。此外,本次新政还新增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母公司发行科创债券。图表 1:“科创债”新政后发行主体范围变化情况资料来源:交易商协会官网、人民银行官网、沪深北交易所官网、华源证券研究所科创债新政后首周,银行是科创债发行的绝对主力,且银行以国股大行为主。截至 2025年 5 月 16 日,从发行规模的主体类型分布来看,银行是科创债发行的绝对主力,2025/5/6-5/16源引金融活水 润泽中华大地请务必仔细阅读正文之后的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第 4页/ 共 10页银行主体发行科创债规模合计 1150 亿元。按发行规模排序,银行>产业主体>证券>城投>股权投资机构,其中银行所发行的科创债中,五大国有行>股份制银行>政策行>城商行。图表 2:2025/5/6-5/16 科创债按主体类型分布(亿元)图表 3:2025/5/6-5/16 银行科创债按类型分布(亿元)资料来源:ifind,华源证券研究所资料来源:ifind,华源证券研究所从首周的发行情况来看,科创债的发行主体明显呈现高评级、央国企的特征。按主体评级来看,2025/5/6-5/16 期间 AAA 主体科创债累计发行规模为 1479 亿元,占整体规模的83.39%;按主体属性来看,2025/5/6-5/16 期间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科创债累计发行规模为 1686 亿元,占整体规模的 95.04%。图表 4:2025/5/6-5/16 科创债按主体评级分布(亿元)图表 5:2025/5/6-5/16 按主体属性分布(亿元)资料来源:ifind,华源证券研究所资料来源:ifind,华源证券研究所目前从新政实施首周的情况来看,“科创债”新政新增支持的股权投资机构科创债发行规模尚未放量,且股权投资机构明显资质下沉。2025/5/6-5/16,股权投资机构科创债累计发行 10 只,累计发行规模 42 亿元,整体发行规模较小,但不少股权投资主体的科创债正在申报或注册通道中。从已注册或通道内在审的股权投资机构来看,不同于整体高评级、央国企的特点,申报科创债的股权投资机构明显资质下沉,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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