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中国信托业协会 编2024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2024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评审专家中国信托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 任:卫濛濛副主任:左土民 王道远委 员:甘 煜 傅 强 陈 赤 罗 靖 叶力俭 肖建辉顾 问:张丽平 周小明目录信托公司参与托管业务研究 1一、引论 5二、我国和境外托管业务发展情况 12三、信托公司参与托管业务的影响因素分析 28四、信托公司参与托管业务模式分析 32五、信托公司托管业务能力构建 44六、政策建议 54数据资产信托研究 63一、融入数字经济大局发挥信托价值 67二、数据资产信托的实践探索与核心要素 78三、数据资产信托的切入场景和业务模式 95四、数据资产信托的展业策略 107五、数据资产信托的发展建议 121壹贰2 2024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 信托公司受托履职不规范行为与赔偿责任比例的关系研究 127一、信托公司受托履职不规范行为概述 131二、信托公司受托履职不规范行为与赔偿责任比例实证研究 133三、其他资管机构履职不规范行为与赔偿责任比例研究 156四、境外受托机构履职不规范行为研究 164五、信托公司受托履职相关建议 173信托在养老领域的应用研究 183一、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背景及我国养老金融市场概况 187二、美国、日本养老金融的发展和启示 194三、信托服务居民养老需求的意义和优势特色 201四、养老信托的定义、商业模式、生态圈建设及市场空间 204五、信托公司开展养老信托业务实践情况及展业痛点 218六、政策建议 232信托产品投资非标准化类资产估值研究 237一、信托产品投资非标准化类资产的发展历程 241二、国外非标准化类资产投资及估值的现状分析 244三、国内非标准化类资产投资及估值的现状分析 253四、信托产品非标准化类资产估值的实践探索 276五、信托产品非标准化类资产估值体系建设建议与展望 286肆伍叁3 目 录 知识产权信托业务模式研究 299一、课题研究背景和意义 303二、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信托 305三、国内外知识产权金融及信托的实践与启示 309四、知识产权金融及知识产权信托需求调研 321五、专利信托业务模式及应用场景 324六、版权信托业务模式及应用场景 334七、商标信托业务模式及应用场景 339八、知识产权信托业务发展建议及展望 343后记 351陆壹信托公司参与托管业务研究课题牵头单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课题指导专家:周小明课 题 负 责 人:林俊民 王和俊课 题 组 成 员:郑 馨 林桂泉 冯 博 康炜瑄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杨巧伶 王虹珊 冯露君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杨显峰 张劲松 郑文蝶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刘 星 丁燕祥 张 伟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陶斐斐 张胜男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刘博研 刘 柳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矫德峰 姜 峰 徐绍颖 李 婷 南宇韩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课 题 组 成 员:吴明晰 田 婧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尹小兵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曲晓燕 乐绍池 鲍 星 张可佳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此外,感谢美国北美信托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廉康,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周萍,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尹煜,中国银行业协会原首席法律顾问、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专委会主任卜祥瑞,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廖志明,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殷琪洋、吴朔对本课题的支持与帮助!3 壹 信托公司参与托管业务研究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对金融工作的要求,优化完善我国托管业务生态,促进信托公司立足本源实现高质量发展,本课题组溯源托管业务的法理,分析境内外托管机制的设计逻辑、角色职责、业务实践,明确信托托管业务的范畴,就发展信托托管业务的形势研判、应用场景和能力分析等展开阐述,就信托公司参与托管业务提出政策建议。课题组溯源托管法理与国际资产管理业务的“委托人—受托人—管理人—保管人”四方法律关系,研究托管机制设计的逻辑,分析总结我国托管业务实践和境外托管业务发展阶段特点,明确我国信托公司开展托管业务应履行“受托人+保管人”职能,承担信义义务,其核心功能是作为受托人为投资管理实现资产隔离、资产保管并提供运作监督,且受托职能独立于投资管理职能。这是对我国现有的以保管为实质内容的托管业务生态的补充完善,能够发挥信托深层次制度优势,切实保护金融投资者合法权益。随着资产管理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扩容,除了资金与金融产品,不动产、未上市股权、非标债权等各类资产以及数据资产等新型资产为信托托管业务创造了广阔的空间。课题组进一步对信托公司参与托管业务的优势、不足、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聚焦托管财产种类、托管业务模式和实际应用场景,研究信托公司开展托管业务的现实可行性,从战略研判和战术举措切入,分析托管业务的服务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建设与专职部门、系统支持等方面的阶段性优化改善方向。就推动信托托管业务高质量发展,课题组提出了完善信托托管业务顶层设计、推进信托托管业务分类管理、争取普惠金融和养老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服务场景的支持措施、推进行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与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建立、修订《信托法》和出台托管业务管理条例等政策建议。摘要5 壹 信托公司参与托管业务研究 一、引论“托管”在社会生活领域有着广泛的内涵,托管人作为独立第三方,代表资产所有人利益,为所托管标的提供财产保管及相关服务。在金融领域,“托管”概念通常指向资产托管业务,狭义上指资金型资管产品第三方托管,广义则指金融活动中的资金型、非资金型资产的第三方托管。(一)托管的定义与内涵1.溯源国际的广义“托管”业务(1)托管业务不等同于保管业务境外并无“托管”一词,最接近的词汇是“custody”,意为“对某物或某人的管理或照顾;保护;保卫;监护”a。对于金融语境下的“custody”,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集合投资计划资产托管标准》中定位为“对资产的安全保管与档案保存,来保证资产在法律上的完整性”b。国际清算银行(BIS)《支付与清算系统术语汇编》中定义为“代理其他机构安全保管及管理证券或其他金融工具”c。从上述定义看,境外“custody”本质是保管。在一些欧盟国家,也采用“depositary”一词来指代金融领域的保管业务。广义上的保管机制在各国金融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对于债券、股票等高度标准化的金融资产,通常采取全国统一运营的方式,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存管,例如美国对债券采用以中央证券托管机构为顶层的多级托管,我国实行一级登记和托管制度。从实践看,债券托管机构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即实质为保管,境外托管机构也可依据法律规定提供基于信托关系的其他业务,例如中央证券托管机构提供证券借贷业务。(2)信托型基金通常为四方法律关系,分设受托人、保管人角色针对其他各类标准化程度低于有价证券,或者具有非标属性的金融产品、投资组合、另a 牛 津 字 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custody:the charge or care of something or someone;prot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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