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绿色债券运行报告
2023 年度绿色债券运行报告 ——绿色债券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绿色债券发行量有所下降 2024 年 3 月 12 日 1 2023 年度绿色债券运行报告 ——我国绿色债券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债券发行量有所下降 联合资信 债市研究部 董欣焱 张岩 陈玉洁 2023 年前三季度,国际绿色债券发行量较去年同期增长 3%,德国、中国和美国在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排名前三。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持续发展,绿色债券市场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均较上年有所下降;绿色债券发行期限向短期限集中,AA+级(含)以上绿色债券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仍是绿色债券的主要发行人。展望 2024 年,国内外绿色债券发行量有望实现稳步增长。 一、国际绿色债券市场运行情况 (一)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有所上升 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同比有所上升。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的统计,2023 年前三季度,全球绿色债券总发行量为 4150 亿美元,较去年同期(4020 亿美元)增加 3%。 图 1.1 2012—2023 年 Q1—Q3 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 资料来源:Climate Bonds Initiative 从发行地区看,德国、中国和美国位居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前三位。其中德国绿色债券发行规模最大,2023 年前三季度共发行 569 亿美元。 (二)国际绿色债券标准进一步完善 2023 年 10 月 5 日,欧洲议会批准采用新的欧洲绿色债券标准(EuGB),主要明确了以下几项内容:一是为发行绿色债券的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要求,确保31106366418874162117062665297051744871415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亿元) 2 资金的使用与环境可持续性目标相符合;二是发行绿色债券的机构需对公众提供全面、透明的资金使用情况;三是规定了外部审查制度,以及与欧盟分类法的一致性标准,确保资金投入与欧盟的环境和气候目标相符。EuGB 的实施有助于打击“洗绿”行为,鼓励更多的资本真正流入绿色和可续续项目。 2023 年 3 月 27 日,东盟分类委员会发布第二版《东盟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以下称《东盟分类目录》)。《东盟分类目录》采用目录法,将经济活动分为绿色、褐色和红色活动,其中褐色活动实质指的是转型活动,覆盖农林渔业、制造业等行业,第二版《东盟分类目录》在第一版分类的基础上将“煤电项目的提前退出”归类为“绿色”或转型项目。其中重点行业的评估方法、指标和技术筛选标准计划将在 2024 和 2025 年陆续完成。《东盟分类目录》作为东盟成员国可持续金融通用标准及总体指南,强调了绿色转型在社会方面的重要性,推动了东南亚区域内绿色金融标准的协同。 二、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运行情况 (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环境日趋完善 1.完善绿色债券市场制度规范,鼓励绿色债券发行 完善绿色债券制度规范。一是规范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2023 年 3 月 14 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特定品种公司债券(2023 年修订)》,进一步规范了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及存续期管理等相关活动,同时调升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的比例,将募集资金用途要求中用于绿色项目的募集资金比例下限由 70%提升为 100%,并新增项目评估与遴选流程披露要求。此次修订后,上交所与深交所、交易商协会对于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规定趋于一致,有助于防止“漂绿”行为,进一步提高绿色债券纯度。二是规范绿色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2023 年 10 月 20 日,上交所与深交所同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出绿色债券募投项目包含绿色建筑的,应明确绿色建筑类型;在碳中和项目的定义上,进一步明确了清洁能源项目所包含的类别;允许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债券发行前 3 个月内公司用于绿色项目、碳中和项目以及蓝色债券相关项目的自有资金支出等,两项指引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债券的发行,提高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便利度。三是健全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标准。2023 年 11 月 24 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中英文版),围绕绿色债券基本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募投项目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等四项核心要素,细化信息披露要点,形成统一的国内绿债存续期信息披露标准。此举有 3 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绿色债券标准体系,提高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提高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募集资金 100%用于绿色项目,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规范绿色债券信用评级和评估认证。一是加强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管理。2023 年7 月 25 日,人民银行印发《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指导》,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等因素对企业偿债能力、偿债意愿的影响纳入信用评级过程,对绿色债券信用评级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等做出明确的界定,为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加强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管理。2023 年 3 月 24日,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自查报告参考文本》(以下简称《参考文本》),共包括五部分内容,从资质信息、业务开展、自查整改、发展计划、工作建议等全方位明确自查要点,督促机构进行全面自查,有助于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支持绿色债券发行。2023 年 6 月 29 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服务质效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拓宽绿色债券市场广度和深度,并通过引导企业发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或转型债券来推动高碳行业向低碳转型。2023 年 8 月 22 日,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各地区应通过预算内投资及其他财政资金渠道,加大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2023 年 8 月 30 日,交易商协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发行中长期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碳中和债,引导募集资金向绿色低碳领域配置。2023 年 12 月 9 日,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通知》,提出完善绿色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各个产业;助力中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债券融资,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发挥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示范作用等。上述政策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引导资金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绿色债券市场扩容。 引导绿色债券投资。2023 年 11 月 24 日,交易商协会牵头研究编制的中国绿色债券指数正式发布。指数以 2022 年 1 月 4 日为指数基日,基点为 100 点,采用市值加权计算,样本券涵盖绿色政金债、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和绿色企业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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