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88184公司简称:ST 帕瓦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工费水平下降及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带来的经营压力进一步凸显,公司存在毛利率持续低位、资产减值等风险。由于张宝涉嫌职务侵占等事项及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公司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对本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期初数做了调整。上述事项尚处于司法机关及中国证监会调查过程中。相关调查结束后,公司将及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最终调整,并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是 √否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5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适用 □不适用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1,617,381,081.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适用 √不适用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1.1 公司股票简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ST帕瓦688184/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适用 √不适用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濮卫锋黄益芳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 57 号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 57 号电话0575-807096750575-80709675传真0575-807239200575-80723920电子信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dongmiban@zhujipower.com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细分方向,并积极布局半固态/固态电池等前瞻领域。为满足客户需求、适应行业发展,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构建起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融合等模式为辅的研发体系,积极推动工艺升级、产品创新。尤其锂电材料方面,公司开创性地推出了单晶型、中高镍、超高电压三元前驱体产品,解决了三元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与安全性不可兼得的难题,是技术领先的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提供商,在单晶材料、高电压领域已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电三元正极前驱体、钠电三元正极前驱体。其中,锂电三元正极前驱体主要用于锂电正极材料的制造,继而用于动力电池的生产,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最终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钠电三元正极前驱体主要用于钠电正极材料的制造,继而用于小动力、储能电池的生产,最终应用在二轮车、小动力、储能等场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2 主要经营模式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具体模式如下:1.研发模式基于客户产品需求、技术发展方向和前沿科学探索,公司秉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建立了基础研发、小试研发、中试研发的研发体系。(1) 基础研发基础研发是公司研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为公司具体研发项目指明方向。在基础研发层面,公司研发团队基于对锂电、钠电基础材料的深刻理解,把握最新科研热点,对基础材料进行前沿科学探索,形成潜在产品技术储备。公司在基础研发领域与中南大学等在冶金、电池材料方面具有学科带头性的高等科研机构建立了持续深入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研发和产学研交流,公司可以及时把握科研前沿方向,引入高校科研资源,实现基础科学和产业落地的互补。(2) 小试研发小试研发是公司基础研发成果向具体产品转化的第一个步骤。结合基础研发成果,公司研发团队对预期应用产品、预期生产工艺等进行初步判断,并进行初步验证试验。小试研发成果是公司导入下游客户供应链的基础。(3) 中试研发中试研发是公司经小试初步验证后潜在产品进入成果转化的重要步骤。在此阶段,公司与下游客户持续进行技术交流,基于客户降本增效的需求,凭借对技术工艺的掌握,不同程度地参与到客户产品迭代的研发进程,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设计和研发投入,保证在研发协同、成果转化方面的独特优势。公司基于中试阶段的研发成果,对在研产品进行工艺放大研究,进行设备自主研发设计、工艺流程优化改造,进而推动下一代产品品质性能和生产效率的提升。2.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锰等金属盐类物质。公司结合销售订单、生产计划、原材料价格、运输周期等因素,一般采取“安全库存+适当备货”的采购模式。硫酸镍、硫酸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钴、硫酸锰在上海有色金属网存在公开市场报价,公司采购时基于公开市场参考价格、付款条件等因素,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在保证原材料品质的同时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3.生产模式(1) 自主生产模式为了满足向客户及时供货的需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计划、客户订单、发货计划、生产排期、市场预测等信息,结合产能和库存的实际情况,制定生产计划。(2) 委托加工模式出于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原料来源的考量,在对原材料的常规采购之外,公司少量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即公司直接采购金属原料,委托有资质的加工企业将金属原料加工为金属盐后作为生产原料,金额及占比较小。4.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商,产品销售价格由“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的模式构成。其中,原料成本的计价基础主要为各类金属盐材料的市场价格,同时公司考虑前期采购入库的原材料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加工费则根据产品制造成本、预期利润及议价能力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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