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证券代码:300159证券简称:*ST 新研公告编号:2025-053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股票简称*ST 新研股票代码300159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新研股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郑毅马智电话0991-37420370991-3736150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电子信箱xyz300159@163.commazhi0991@126.com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132,092,454.16105,021,134.7025.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8,407,848.68-136,745,788.72-2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50,754,355.60-139,884,566.76-7.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2,653,938.9376,739,971.96-181.6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26-0.0912-23.46%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26-0.0912-23.46%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元)2,445,634,865.802,502,458,177.84-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34,304,387.87-271,222,109.30-60.13%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7,39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8.53%128,148,2930不适用0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0%25,596,6540不适用0王建军境内自然人1.05%15,792,7350不适用0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3裴素英境内自然人0.62%9,298,8000不适用0楼文胜境内自然人0.42%6,288,8000不适用0祝广智境内自然人0.40%5,971,1000不适用0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37%5,596,0190冻结5,596,019张胜敏境内自然人0.35%5,300,0000不适用0北京福石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35%5,272,0000不适用0北京福石初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33%4,957,4000不适用0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受同一控制人下的合伙企业;北京福石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北京福石初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受同一控制人下的合伙企业。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是 否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4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三、重要事项1、退市风险事项: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公司简称变更为*ST 新研,若公司 2025 年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包括:(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满足第 10.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2、子公司债务重组事项: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新疆资管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牧神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5科技 5.81%股权转让给新疆资管的方式偿付控股子公司四川新航钛 99,340,916.67 元纾困债务,本次以股抵债新疆资管投资期为 3 年,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市场退出、公司或指定第三方受让、新疆资管继续持有等;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新疆资管债务重组的公告》;3、重大诉讼事项:2025 年 4 月,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对公司诉韩华、杨立军、卢臻、张舜、刘继春、方子恒、胡鑫、什邡星昇等合同纠纷案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裁定,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4、预重整事项: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债权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于 2025 年 5月 30 日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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