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锡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证券代码:000426证券简称:兴业银锡公告编号:2025-70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股票简称兴业银锡股票代码000426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兴业矿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孙凯尚佳楠办公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76 号兴业大厦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76 号兴业大厦电话0476-88333870476-8833387电子信箱sunkai5611@vip.sina.comshangjianan@sina.cn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元)2,473,099,239.082,198,268,777.0712.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95,675,116.05883,413,041.24-9.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01,447,914.68894,712,352.56-10.4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645,491,905.00874,753,229.3288.11%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3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810.4808-6.8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4810.4808-6.8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8%12.79%-3.21%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元)15,341,545,647.8812,165,254,397.2026.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579,527,096.667,900,537,526.268.59%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3,97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7.33%485,240,420.000质押214,892,345.00冻结363,320,020.00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恒盈 5 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4.67%82,931,823.000不适用0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46%43,616,493.000不适用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62%28,824,902.000不适用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5%20,370,523.000不适用0北信瑞丰基金-民生银行-四川信托-辰星 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05%18,721,082.000不适用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4%18,462,300.000不适用0赵天时境内自然人0.81%14,368,943.000不适用0张玉萍境内自然人0.76%13,527,400.000不适用0林娴境内自然人0.67%11,824,400.000不适用0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及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赵天时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4,368,943 股;股东张玉萍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3,527,400 股;股东林娴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1,824,400 股。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4□适用 不适用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三、重要事项1、控股股东兴业集团重整事项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黄金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兴业集团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赤峰中院”或“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内 04 破申 4 号),法院裁定受理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以兴业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兴业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自此,兴业集团正式进入重整程序。2022 年 8 月 15 日,兴业集团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内 4 破 2-9 号),法院裁定批准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布敦银根矿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布敦银根矿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自此,兴业集团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兴业集团根据重整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执行重整计划。截至目前,兴业集团已按《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完毕所有优先级债权,本次重整处于执行期末期。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5本事项具体情况敬请查阅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2019 年 10 月 9 日、2020 年4 月 28 日、2021 年 3 月 20 日、2021 年 4 月 24 日、2021 年 7 月 24 日、2021 年 7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17 日、2022 年 8 月 16 日、2024 年 6 月 12 日、2024 年 7 月 31 日、2024 年 8月 13 日、2025 年 5 月 20
兴业银锡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点击即可下载。报告格式为PDF,大小0.19M,页数7页,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