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招股书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 4,010 万股 (三)每股面值: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40,010 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创领投资,股东 Ever Group、创袖投资、Sky Sure 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2、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钱东奇、David Cheng Qian 承诺: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3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亲属钱岚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4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5、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庄建华、王宏伟、李雁、马建军、朱汝平、李文楷、王寿木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5 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王炜、吴亮、高翔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另,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8 年 5 月 8 日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1-1-6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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