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FD季报】优化重点环节金融监管 确保金融系统总体稳定——2024Q2中国金融监管
2022 年 4 月中国金融监管NIFD季报主编:李扬郑联盛李俊成2024 年 7 月《 NIFD 季报》是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要的集体研究成果之一,旨在定期、系统、全面跟踪全球金融市场、人民币汇率、国内宏观经济、中国宏观金融、国家资产负债表、财政运行、金融监管、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房地产金融、保险业运行、机构投资者的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动态 , 并 对 各 领 域 的 金 融 风 险 状 况 进 行 评 估 。 《 N I F D 季报》由三个季度报告和一个年度报告构成。 NIFD 季度报告于各季度结束后的第二个月发布,并在实验室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同时推出; NIFD 年度报告于下一年度 2 月份发布。I 优化重点环节金融监管 确保金融系统总体稳定 摘 要 2024 年二季度,我国经济金融系统继续保持稳健向好发展态势。金融管理部门综合施策,针对重点金融风险环节不断优化金融监管,着力针对性应对和处置金融风险。针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监管部门强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责主业,着力优化问题金融机构处置机制。面对房地产和地方债务风险,金融监管部门统筹考量,将土地市场监管、地方债务监管和房地产风险防控有机集合,着力拓展资金来源、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并有序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针对债券市场特别是收益率曲线建设,中央银行创新地开展国债操作,着力构建平滑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为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金融管理部门着力于规范建设私募产品代销。未来,在全面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金融监管将加强,重点风险领域应对处置将进一步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将更好提升。 本报告负责人: ⚫ 郑联盛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主任 本报告执笔人: ⚫ 李俊成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研究室副研究员 【NIFD 季报】 全球金融市场 人民币汇率 国内宏观经济 宏观杠杆率 中国宏观金融 中国金融监管 中国财政运行 地方区域财政 房地产金融 债券市场 股票市场 保险业运行 机构投资者的资产管理 目 录 一、强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责,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 1 二、盘活闲置土地政策优化,资金来源安排引发关注 ........... 3 三、35 号文相关规定升级,地方防风化债政策深化 ............. 5 四、央行将开展国债操作,维护债市稳健运行 ................. 8 五、起底最严私募代销新规,私募市场监管再度加强 .......... 10 六、近期监管展望 ........................................ 11 1 一、强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责,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 2024 年 4 月 16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办便函〔2024〕474 号)》(简称“474 号文”)。金管总局此次发文,强调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22〕62号)》(简称“62 号文”),贯彻 2024 年 1 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 2024年八大工作部署中“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把握好时度效,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 各上市中小商业银行年报数据显示,部分中小银行不良率已突破 2%。监管部门数据显示,2023 年末商业银行(法人口径)平均不良贷款率为 1.63%,部分已上市中小银行不良率远超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已上市中小银行,全国其他 4000余家非上市中小银行的情况更值得关注。2020 年至今已解散 56 家中小银行,仅2023 年就解散 23 家,另超过 200 家中小银行发生股权变更。近年来中小银行上市节奏变慢,2023 年没有一家中小银行上市,2024 年上半年 10 家拟上市中小银行中 6 家中止、1 家撤回。 近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房地产和地方平台公司的违约风险不断上升,对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造成了显著冲击。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过度扩张、风险管理经验不足和治理缺陷等,使其面临的风险更为严峻。为缓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中国银保监会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发布了 62 号文,旨在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化解和改革工作。62 号文强调了AMC 在逆周期金融救助和风险化解中的关键作用,特别是在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评估和处置工作上。通过 AMC 的专业能力,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减轻不良资产负担,推动其合并重组,优化公司治理,维护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 62 号文的发布旨在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更积极地协助中小银行处理不良资产,以应对中小银行近年来面临的日益严重的经营风险。然而,2023年房地产市场的持续低迷和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大型银行面临着愈加严峻的不良资产压力。截至 2023 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 32256 亿元,其中,六大行、12 家全国性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13133 亿元、51642 亿元、5017 亿元、8623 亿元,以六大行和 12 家全国性股份行为代表的大型银行的不良资产仍占不良资产总额的绝大部分。 本次 474 号文作为 62 号文的拓展升级,在以下四个方面对 62 号文的相关规定做出补充和完善。一是将 62 号文中对中小银行的规定拓宽至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该条款扩大和加强了 AMC 处置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不良资产的范围和能力,提升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二是对 62 号文中关于禁止 AMC 通过结构化交易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违规出表提供通道的规定作出进一步补充。三是针对结构化交易中的 AMC 收购尽职调查和报价决策时间作出严格规定。在结构化交易中,银行机构应为 AMC 提供足够的尽职调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以促进双方充分评估资产价值。如果银行在 AMC尽职调查和内部决策期间对拟转让资产进行重大调整,应及时向 AMC 披露相关信息,并适当延长尽职调查时间。这一规定旨在确保 AMC 能够审慎、充分地评估资产价值,并独立、审慎地开展尽职调查,避免因交易安排降低尽调标准。四是加强对 AMC 反委托处置业务的监管。AMC 进行反委托处置业务,应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并保留重大资产处置的决策权。同时,AMC 不得要求受托的原债权金融机构通过承诺固定收益等方式实质承担已转出资产的信用风险。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利用资产反委托处置之名进行资产假转让,确保反委托业务的合规性。 474 号文的发布预示着大型银行与中小银行在不良资产转让方面将实现更加均衡的发展。特别是对“AMC 委托原债权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规定,将有助于发挥大型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专业优势。大型银行拥有专业的团队和成熟的系统,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具备强大的能力,通过接受 AMC 的反委托业务,大型银行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标的资产信息,从而提高处置效率和效益。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各参与主体必须严格遵守 47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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