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的反转:哪些出口机会更大?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据此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或将要与本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发展业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对报告的客观性产生影响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证券研究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 动态跟踪 【宏观经济·证券研究报告】 宏观经济 聚焦数字经济监管:哪些手段可能被认定为利用垄断地位不正当竞争? 研究结论 针对数字经济监管,我们先后发布数篇深度研究,包括《数字税会来吗?》、《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正式发布》、《欧洲最强数据保护法处罚了哪些行为》等,本文我们重点关注国际互联网巨头如何利用其垄断地位使用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以及这些手段的法律风险,这也是当前市场对国内若干互联网巨头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拒绝平台接入(cutting off API access)”是指社交平台拒绝特定第三方软件接入平台 API,阻止其实现信息转发、分享。当发现其他 APP 具有个人社交功能或存在发展这一功能的可能时,Facebook 就会拒绝该 APP 继续使用 API 获取 Facebook 好友,导致多个应用用户体验大幅降低最终关停。《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下称《指南》)第三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第十四条讨论了“拒绝交易”,指的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可能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抖音诉腾讯等一系列有关“屏蔽”的案件,与 Facebook 拒绝部分 APP 使用 API 接口有相似之处。 “扼杀式收购”指的是大公司利用数据收集和处理的优势识别潜在竞争威胁,然后通过并购消除这一威胁,防止其竞争对手争夺社交媒体的“蛋糕”。由于“拒绝平台接入”和“扼杀式收购”这两种不正当竞争手段,2020 年 12月 Facebook 接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48 个州和地区的总检察长联盟的两起诉讼。我国《指南》特设一章(第四章)探讨经营者集中相关问题。 谷歌利用“搭售”、“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将其市场优势延伸至地图导航、比价服务等其他业务领域,2017 年前后欧盟委员会对于谷歌开出三张反垄断罚单(分别针对购物比价搜索、安卓操作系统、网页广告)。在我国,早在 2008 年,百度就因竞价排名而成为“中国网络反垄断第一案”,最终百度胜诉。 苹果自身既是 IOS 端的“规则制定者”又是“市场参与者”,“双重身份”使其拥有足以限制甚至拒绝其他 IOS 端市场参与者使用 IOS 基础设施的能力,从而获取超额利润。2017 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应用商城消费者有就反垄断进行上诉并要求赔偿的资格。 亚马逊既是承载第三方卖家的电商平台,又是卖家之一,和 App Store 类似具有“双重身份”,从而竞争中占据绝对优势,中小企业不得不签订“价格平价协议”(price parity agreement,迫使卖家在其他平台开店的时候价格必须不低于亚马逊的价格)保证其产品能够在亚马逊上贩售,这一做法接近我国主要电商平台受到市场广泛关注的“二选一”,在《指南》中出现在“限定交易”部分,即“无正当理由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中排除、限制市场竞争”。2020 年 12 月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预计这将成为大型电商反垄断过程中具有示范性意义的案件。 风险提示 跨国公司的数据监管涉及全球协调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关系到国家之间的博弈,具体政策落地与政策强度不确定性高;此外,监管相关机构执行力度与具体案例在社会上的伤害相比不高,从而监管执行效果不及预期。 Table_ Base Info 报告发布日期 2021 年 03 月 18 日 证券分析师 陈至奕 021-63325888*6044 chenzhiyi@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 证券分析师 孙金霞 021-63325888*7590 sunjinxia@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 证券分析师 王仲尧 021-63325888*3267 wangzhongyao1@orientsec.com.cn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8050001 联系人 陈玮 chenwei3@orientsec.com.cn 相关报告 聚焦数字经济监管:欧洲最强数据保护法处罚了哪些行为? 2021-02-21 聚焦数字经济监管: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正式发布 2021-02-17 聚焦数字经济监管: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2021-01-05 聚焦数字经济监管:数字税会来吗? 2021-01-03 针对数字经济监管,我们先后发布数篇深度研究,《聚焦数字经济监管:数字税会来吗?》探讨了数字经济时代国际税收制度安排的变化及其反垄断的功能,《聚焦数字经济监管: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从数据隐私的角度,考察欧美在相应领域的做法,作为我国强化个人数据保护的借鉴,《聚焦数字经济监管:欧洲最强数据保护法处罚了哪些行为?》研究了欧盟数据监管法律框架建立之后哪些企业因哪些问题受到处罚,从而预判我国企业在未来数据监管加强的环境中面临哪些压力。本文我们重点关注国际互联网巨头如何利用其垄断地位使用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以及这些手段的法律风险,这也是当前市场对国内若干互联网巨头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海外互联网巨头有哪些不正当竞争的手段?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经成为关键的生产要素,对数据的占有、控制、处理既能够为数据拥有者提供经济利益,也可以用于构筑行业壁垒,排挤竞争对手,从这个角度看,互联网尤其容易形成“赢者通吃,一家独大”的局面,这恰恰是数字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 在相当多国家,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简称“GAFA”)垄断了电商、社交、搜索引擎、应用商城相关业务,利用垄断地位侵害公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法律法规如何判断企业有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又有哪些应对和辩解的方式,了解海外的这些实践,有利于我们对国内即将加速的互联网行业反垄断作出前瞻。 社交平台:拒接 API 接入、扼杀式收购 Facebook 在全球网络社交平台中有着毫无疑问的垄断地位,2010 年以来频繁使用“拒绝平台接入”、“扼杀式收购”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打压初创应用,2020 年 12 月,由于这两项行为,Facebook 面临来自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48 个州和地区的总检察长联盟的两起诉讼,存在被强制拆分的可能性。 “拒绝平台接入(cutting off API access)”是指社交平台拒绝特定第三方软件接入平台API,阻止其实现信息转发、分享,当发现其他 APP 具有个人社交功能或存在发展这一功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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