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新规解读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新规解读证券分析师 :孙 婷(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执业证书编号: S0600524120001sunt@dwzq.com.cn2026年8月31日证券研究报告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声明部分2核心要点➢保险公司资负管理新规正式落地,将于2027年起执行。8月21日金监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从治理结构、政策和程序、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等各方面,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进行全面化规范监管,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监管指标不达标的保险公司,允许设置三年过渡期。➢相比征求意见稿,《办法》在治理结构、政策程序以及监管和监测指标上有所调整。1)治理结构:①增加了高级管理层审议或审定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职责。②简化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听取汇报的频率等事务性安排的工作流程。③完善了资产负债管理部门职责表述,部门组建方式由此前的“设置”修改为“设置或指定”。2)政策程序:①要求在业务规划和产品开发中兼顾资产负债两端形势变化。②在委托投资关系中,明确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久期目标、投资收益率要求、现金流预期变化等必要信息。③将预期配置比例与实际配置比例的偏差回溯分析,纳入预期投资收益率与实际投资收益率的偏差回溯分析统一考虑。3)监管和监测指标:①用利率风险对冲率替换久期缺口指标,更直观反映资产负债利率风险的对冲程度。②完善沉淀资金覆盖率、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的计算口径。③有效久期缺口指标调整为监测指标,替换修正久期缺口指标。➢新规提出了3项财险公司和4项寿险公司监管指标要求。1)财险公司:①沉淀资金覆盖率=沉淀资金/中长期资产。②收入覆盖率=(保险服务收入+综合投资收益)/综合成本。③流动性覆盖率。以上三个指标均不得低于100%。2)寿险公司:①利率风险对冲率=现金流流入利率敏感度/现金流流出利率敏感度,最低监管标准为50%至150%之间;对于利率风险对冲率低于50%的人身保险公司,现金流流入利率敏感度不低于5%。②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综合投资收益/负债资金成本。③净投资收益覆盖率=净投资收益/负债保证成本。④流动性覆盖率。后三个指标均不得低于100%。➢我们认为,新规落地有利于提升险企风险管理水平、保障行业稳健经营。我们预计在新规落地执行后,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资产负债管理工作重要性,同时在主要监管指标导向下,通过加大浮动收益型业务转型、增配长久期固收资产和优质高股息权益资产等可以改善整体资负匹配表现。➢风险提示:长端利率趋势性下行、权益市场波动、新单增长不及预期。目录1. 保险公司资负管理要求全面深化2. 新规下保险公司资负两端将有哪些变化?33. 风险提示1. 保险公司资负管理要求全面深化41.1 保险公司资负管理新规正式落地➢ 2025年12月19日金监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8月21日,金监总局正式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保险业进入资负管理规范化监管的新时代。➢ 修订背景&原因: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均发生重大变化,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提出新要求,《办法》的出台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5202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新规正是落实这一顶层设计的具体举措。《办法》是落实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提升行业经营韧性、健全审慎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措施之一。政策衔接需求2026年保险业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资产与负债的计量规则均发生了显著变化,资产负债匹配指标口径将随之发生调整,利率波动对净资产波动的影响显著增加,对保险公司资负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与会计准则切换接轨近年来国内利率中枢逐步下行,保险行业经营面临的利率风险逐步加大。为应对低利率市场环境,推动保险公司完善资产负债管理治理结构、政策和程序,加强资产负债协调联动,推出更加完善的资负管理监管体系是应有之义。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图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监管制度制定与修订过程数据来源:金监总局,安永咨询,东吴证券研究所61.1 保险公司资负管理新规正式落地➢ 从政策修订的时间过程看,本次新规修订自2025年2月启动,2025年12月19日发布征求意见稿,2026年8月21日发布正式版文件,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于《办法》实施后监管指标不达标的保险公司,允许设置三年过渡期,保险公司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过渡期监管指标达标规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经董事会批准后,于2027年3月底前报监管部门并认真执行。过渡期内,各保险公司应持续跟踪指标变化,将《办法》实施进展情况和年度改进计划纳入年度报告上报监管部门。2016年9月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组2018年3月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正式发布2019年9月培训各银保监局,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工作启动2025年5月形成办法和量化指标、能力评估指引初稿2026年8月21日《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正式发布2017年7月量化规则测试、能力评估规则征求意见稿2019年8月《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发布2025年2月规则修订启动2025年12月19日发布征求意见稿,开展行业测试2027年1月1日资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1.2 组织架构:明确各层级职责,要求设置或指定独立的资负管理部门➢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治理结构包括四个层次:董事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的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独立资产负债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应通过明确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考核与培训、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建设等进一步完善资产负债管理治理结构。➢ 核心变化:将资负管理工作从“牵头部门”升级为“独立部门”。7董事会负最终责任董事会职责从周期性审批转向持续动态监督,新增要求“关注资产负债匹配状况,了解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其重大变化”。董事会应当设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填补集团层面角色空白在保险集团层面,《办法》填补了集团层面的角色空白,明确保险集团需统筹集团整体资产负债匹配性,督促子公司联动管理,识别集团总体风险。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高级管理层需设立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委员至少包含分管产品、精算、投资、风险管理等职能的公司级负责人。管理层职责从侧重组织执行扩展为负责全方位体系建设与日常管控。设置或指定独立资负管理部门这是新规的最大变化之一。该部门“履职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受保险业务和投资管理部门干预”,从根本上解决了资负管理受业务部门掣肘的问题。要求设置资产负债管理工作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会议,确保跨部门协作制度化、常态化。职能部门协同机制1.2 组织架构:明确各层级职责,要求设置或指定独立的资负管理部门➢ 新规正式稿文件与征求意见稿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主要变化见下表:数据来源:金监总局,东吴证券研究所8主要变化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增加高级管理层审议或审定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职责保险公司高级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应当履行以下资产负债管理职责: (一)制定、定期评估和监督执行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 (二)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资产负债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和报告要求,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定期评估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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