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证券代码:002253证券简称:川大智胜公告编号:2026-041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股票简称川大智胜股票代码002253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变更前的股票简称*ST 智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吴俊杰蒋红莉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 7 号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 7 号电话028-68727816028-68727816电子信箱public@wisesoft.com.cnpublic@wisesoft.com.cn(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不存在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单位:元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65,531,225.0354,515,084.222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19,219.76-32,877,989.2110.22%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137,872.27-36,751,510.509.8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926,210.5211,157,545.62123.40%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1513.3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0.1513.3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7%-2.96%下降0.51个百分点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总资产1,560,150,292.611,636,208,518.03-4.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6,734,993.78865,621,191.77-3.34%(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2,75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游志胜境内自然人9.13%20,589,03315,441,775质押20,589,033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97%15,724,800不适用四川智胜视科航空航天技术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55%14,778,550不适用陈素华境内自然人1.37%3,097,803不适用郑就有境内自然人1.14%2,564,000不适用杨红雨境内自然人0.86%1,937,139不适用唐娅境内自然人0.85%1,928,300不适用彭丽境内自然人0.72%1,624,400不适用冯致成境内自然人0.71%1,609,418不适用冯霄境内自然人0.66%1,491,400不适用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游志胜为智胜视科的执行董事,持有智胜视科20.23%的股权;陈素华系游志胜的配偶。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等情形。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无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3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游志胜先生,未发生变更。(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三、重要事项(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已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应予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满足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并于2026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相关风险警示已撤销。(二)成都汉博德公司业绩补偿推进情况根据公司与四川汉博德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交易对方应就成都汉博德公司202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事项向公司承担现金补偿责任。2026年6月4日,公司委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向四川汉博德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发送业绩补偿专项律师函。按照协议约定,交易对方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足额支付业绩补偿款。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四川汉博德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尚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已委托律师开展追偿相关工作,与交易对方持续沟通协商,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事项进展。本次追偿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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