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半导体:招股说明书
聯席保薦人、整體協調人、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排名不分先後 )全球發售(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司 )股份代號 : 9 9 71深圳基本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BASiC Semiconductor Co., Ltd.重 要 提 示2026年6月29日如閣下對本招股章程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諮詢獨立專業意見。BASiC Semiconductor Co., Ltd.深 圳 基 本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球發售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 27,386,200股H股(視乎超額配股權 行使與否而定)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 1,369,400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國際發售股份數目 : 26,016,800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及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最高發售價 : 每股H股31.62港元,另加1.0%經紀 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 0.00015%會財局交易徵費及 0.00565%聯交所交易費 (須於申請時以港元繳足, 多繳股款可予退還)面值 : 每股H股人民幣0.20元股份代號 : 9971聯席保薦人、整體協調人、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排名不分先後)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按字母順序)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招股章程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招股章程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招股章程連同本招股章程附錄六「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展示文件」所述的文件,已遵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登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發售價預期將由整體協調人(代表香港承銷商)與我們於定價日以協議方式釐定。定價日預期為2026年7月6日(星期一)(香港時間)或之前,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2026年7月6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香港時間)。發售價將不高於每股發售股份31.62港元,且現時預期不低於每股發售股份27.49港元。倘整體協調人(代表香港承銷商)與我們因任何理由而未能在2026年7月6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正(香港時間)之前協定發售價,則全球發售將不會進行並將告失效。整體協調人(代表承銷商)經我們同意後,可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下,於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的截止日期上午前任何時間,將香港發售股份數目及 ╱ 或指示性發售價範圍調減至低於本招股章程所述者(即27.49港元至31.62港元)。在此情況下,有關調減香港發售股份數目及 ╱ 或指示性發售價範圍的通知將於作出有關調減的決定後在可行情況下盡快(惟無論如何不遲於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上午)刊登在本公司網站 www.basicsemi.com 及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 。詳情載於「全球發售的架構」及「如何申請香港發售股份」。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有意投資者應仔細考慮本招股章程中列出的所有資料,包括「風險因素」中列出的風險因素。倘於上市日期上午八時正之前出現若干理由,則整體協調人(代表香港承銷商)可終止香港承銷商於香港承銷協議項下的責任。請參閱「承銷 - 承銷安排及開支- 香港公開發售 - 終止理由」。本公司為一家特專科技公司(定義見《上市規則》第十八C章)。特專科技公司的證券具有高投資風險,包括股價波動的風險以及由於難以對此類公司進行估值而導致估值過高的風險。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應充分了解特專科技公司的投資風險及本公司披露的風險。發售股份並無且將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登記,亦不得於美國境內或向美國人士(定義見S規例)或代表美國人士或為其利益而提呈發售、出售、抵押或轉讓,惟獲豁免遵守美國《證券法》登記規定或屬無須遵守美國《證券法》登記規定的交易則除外。發售股份可依據S規例在美國境外以離岸交易方式向非美國人士提呈發售、出售或交付。重 要 提 示– ii –致投資者的重要通知:全電子化申請程序我們已就香港公開發售採取全電子化申請程序。我們不會提供任何本招股章程印刷本以供公眾人士使用。本招股章程已於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 「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資料」頁面,及我們的網站 www.basicsemi.com 登載。倘閣下需要本招股章程印刷本,閣下可從上述網址下載並打印。閣下可通過以下方法申請認購香港發售股份:(1) 在網上通過白表eIPO服務於 www.eipo.com.hk 提出申請;或(2) 通過香港結算EIPO渠道以電子方式申請並促使香港結算代理人代表閣下提出申請,方式為指示閣下的經紀或託管商(須為香港結算參與者)通過香港結算FINI系統發出電子認購指示,代表閣下申請香港發售股份。我們不會提供任何實體渠道以接收公眾人士的任何香港發售股份認購申請。本招股章程電子版本的內容與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招股章程印刷本內容相同。倘閣下為中介、經紀或代理,務請閣下提醒閣下的顧客、客戶或主事人(如適用)注意,本招股章程於上述網址可供網上查閱。有關閣下可通過電子方式申請認購香港發售股份的程序的詳情,請參閱「如何申請香港發售股份」。重 要 提 示– iii –閣下通過白表eIPO服務或香港結算EIPO渠道申請認購的股數須至少為200股香港發售股份,並為下表所列的其中一個數目。倘通過白表eIPO服務提出申請,閣下請參照下表計算就閣下所選股份數目應付的金額。閣下申請香港發售股份時必須全數支付相關的應付金額。倘通過香港結算EIPO渠道提出申請,閣下經紀或託管商或會根據香港適用法例及法規要求閣下按經紀或託管商指定的金額預先支付申請款項。閣下有責任遵守經紀或託管商就閣下申請香港發售股份所施加的任何有關預先支付規定。深圳基本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香港發售股份31.62港元)可供申請認購香港發售股份數目及應繳款項申請認購的香港發售股份數目申請時應繳款項(2)申請認購的香港發售股份數目申請時應繳款項(2)申請認購的香港發售股份數目申請時應繳款項(2)申請認購的香港發售股份數目申請時應繳款項(2)港元港元港元港元2006,387.784,000127,755.5560,0001,916,333.26300,0009,581,666.3140012,775.555,000159,694.4470,0002,235,722.14350,00011,178,610.7060019,163.336,000191,633.3280,0002,555,111.01400,00012,775,555.0880025,551.117,000223,572.2290,0002,874,499.90450,00014,372,499.461,00031,938.898,000255,511.10100,0003,193,888.76500,00015,969,44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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