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退出《巴黎协定》推动确立中国的领导地位:中美理念分歧重塑全球气候治理格局
1 时间 主要目标 2025 年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 2020 年下降 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左右,森林覆盖率 24.1%,森林蓄积量达 180 亿立方米 2030 年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25%左右,森林覆盖率 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 190 亿立方米,风能、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顺利实现碳达峰 2060 年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 80%以上,顺利实现碳中和 时间 政策来源 政策重点内容 2021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 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2021 年 10 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碳达峰十大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2022 年 1 月 18 日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反对奢侈浪费和过度消费,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进消费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重要支撑。 2023 年 7 月 11 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 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要坚持先立后破,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优化完善调控方式,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制度,为建立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积极创造条件。 2024 年 1 月 11 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2024 年 8 月 11 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时间 事件 内容/意义 2019 年 4 月 25 日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成立 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合作打造了政策对话与沟通平台、环境知识和信息平台、绿色技术交流与转让平台。 2020 年 9 月 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机制建立 在污染治理、绿色增长、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个领域开展了务实交流与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中欧环境合作提供新动力。 2021 年 2 月 首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 会上双方就中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欧洲绿色新政、中欧气候与生物多样性合作、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等议题 进行了交流。标志着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由部级层面上升至副总理级层面,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具有了更高层次的引领。 2021 年 9 月 第二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 双方重申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将继续作为加强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和双边合作的重要平台,讨论了全球气候和生物多样性危机的各个方面 2022 年 7 月 第三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 双方就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中欧环境与气候领域合作现状及展望、共同推动多边进程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2023 年 4 月 签署《关于建立中法碳中和中心的意向声明》 共建中法碳中和中心,发出中法加强绿色科技合作、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力信号,展现出双方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的积极意愿。 2023 年 6 月 中德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对话合作机制建立 签署了谅解备忘录,重点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领域开展合作 2023 年 7 月 第四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 双方围绕推动落实“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和中欧环境与气候合作、《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 2024 年 6 月 18 日 第五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 双方有关部门围绕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等议题进行对话交流,梳理第四次高层对话以来的务实合作成效,讨论下一步合作举措。 ₂₂₂₂ -101030507090110130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16,000成交量(万吨)成交均价(元/吨)右轴 44.4%29.2%8.2%5.8%3.7%3.5% 内容 措施 积极应对国际涉碳贸易政策 跟踪研判全球主要经济体涉碳贸易政策和国际产品碳足迹相关规则发展趋势,关注航运等重点行业碳减排政策及影响,聚焦外贸产品面临挑战和企业诉求,加强与国际贸易相关方沟通对接,通过双多边渠道加强产品碳足迹等重点问题对话磋商。 推动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对接 针对重点外贸产品涉及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快发布更新本地化产品碳足迹因子并推动国际认可,促进与主要贸易伙伴就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和认证标准、机构和人员资质评定逐步实现互通互认。 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产品碳足迹规则交流互认 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交流合作,共同推动适用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和认证标准研制。鼓励国内评价认证机构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相关机构参与规则制定,推动与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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