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12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65,719,216.99 -7.14 510,836,210.94 -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75,145.00 -25.53 110,937,766.30 -9.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9,800,481.69 -31.95 105,847,166.88 -9.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适用 不适用 172,463,639.71 10.6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 / 12 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05 0.56 -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1 减少 0.99个百分点 7.35 减少 1.49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705,888,077.84 1,678,217,044.99 1.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534,923,062.95 1,471,429,747.07 4.32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 3 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614,195.80 1,033,549.1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771,072.59 3,058,342.6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3 / 12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310.00 -55,984.1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17,993.00 1,799,925.75 主要为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7,908.08 745,233.9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3,474,663.31 5,090,599.42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31.95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4 / 12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74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4,903,346 42.55 0 无 0 宁波聚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41,378,723 20.74 0 无 0 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0,687,919 5.36 0 无 0 宁波康达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3,809,246 1.91 0 无 0 王益平 境内自然人 2,310,000 1.16 0 无 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079,725 1.04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105,456 0.55 0 无 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821,481 0.41 0 无 0 尹云舰 境内自然人 745,668 0.37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622,320 0.31 0 无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84,903,346 人民币普通股 84,903,346 宁波聚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378,723 人民币普通股 41,378,723 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687,919 人民币普通股 10,687,919 宁波康达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09,246 人民币普通股 3,809,246 王益平 2,3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1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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