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2024年三季度报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8,077,927.51 -1.39% 522,490,035.07 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313,688.87 -56.16% 45,397,028.88 -4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8,508,300.99 -63.11% 36,672,339.56 -48.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43,461,806.40 -138.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54.54% 0.19 -42.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54.54% 0.19 -42.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0% -1.34% 3.63% -3.0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75,905,106.42 2,176,610,652.75 -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292,052,924.70 1,232,488,116.90 4.83%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233.52 -162,712.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5,841,638.26 17,518,391.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92.83 41,600.81 减:所得税影响额 876,449.63 2,609,592.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61,160.06 6,062,998.69 合计 2,805,387.88 8,724,689.3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3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42.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48.28%,主要原因一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下降;二是上年同期收到符合条件的先征后退增值税及附加税税款1,305.56 万元,本期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退税,确认的其他收益同比减少。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138.62%,主要原因是受行业环境影响,相关客户回款节奏放缓,回款额同比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8,79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国有法人 42.40% 101,754,784 0 不适用 0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99% 11,990,000 0 不适用 0 沈海彬 境内自然人 1.31% 3,140,797 0 不适用 0 易方达基金-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汇金资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1.25% 2,991,000 0 不适用 0 郑文宝 境内自然人 0.92% 2,200,000 0 不适用 0 沈希洪 境内自然人 0.78% 1,872,608 0 不适用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2% 1,240,000 0 不适用 0 宣明 境内自然人 0.51% 1,228,124 0 不适用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49% 1,174,182 0 不适用 0 李毅 境内自然人 0.35% 849,100 0 不适用 0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101,754,784 人民币普通股 101,754,784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9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90,000 沈海彬 3,140,797 人民币普通股 3,140,797 易方达基金-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汇金资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991,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91,000 郑文宝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 沈希洪 1,872,608 人民币普通股 1,872,60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2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0,000 宣明 1,228,124 人民币普通股 1,228,12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74,182 人民币普通股 1,174,182 李毅 849,100 人民币普通股 849,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郑文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00,000 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200,000 股。公司股东沈海彬先生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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