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政策亮点
1 / 8 政策解读 领域属性 专题研究 金融支持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政策亮点 技术研究部|李喆 赵艺苑 2026 年 10 月 27 日 摘要: 2026 年 10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围绕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部署 19 项工作举措,明确 2030 年和 2035 年两阶段目标,统筹贷款、股权、债券、跨境金融四条线,对三地给出差异化定位。本文从金融服务与债券市场视角出发,梳理《意见》的五大亮点:锚定科创资源禀赋推进区域差异化布局、创新多维评价政策摆脱重资产重抵押依赖、打通信息共享堵点疏通成果转化链条、补强债券市场工具链完善科创融资渠道、升级园区服务功能打造科技金融节点。这些安排从区域协同、评价创新、信息共享、成果转化、债券融资和园区服务等层面,改善了科技型企业的创新环境和金融服务可得性,有助于提升科技创新的资源配置效率。其中,与信息获取、债券市场等相关的内容,也为评级机构改善信息基础、拓展评价维度提供了条件。 关键词:科技金融;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科创债;区域协同 正文: 2026 年 10 月 19 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部署 19 项工作举措,明确 2030 年和2035 年两阶段目标,旨在统筹区域协同、机构协同与市场协同,构建与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 一、政策概述 《意见》以 2025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建设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部署为背景,提出 19 项工作举措,旨在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科技金融协 政策解读| 专题研究 2 / 8 同发展高地。《意见》的总体定位,是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已经具备科创资源集聚度的区域,率先构建一套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定位相匹配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意见》明确了两阶段目标:到 2030 年,构建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的专业能力显著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取得重要突破,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到 2035 年,建成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实现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调并举、金融供给与科技创新需求高度适配、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提升,科技金融生态进一步优化,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助力科技强国和金融强国目标实现。 《意见》统筹运用贷款、股权、债券、跨境金融四条线。贷款端将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范围;股权端强调壮大耐心资本、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社保科创基金作用;债券端聚焦科创债产品创新与风险分担工具;跨境端则指向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便利化、外债额度优化和“玉兰债”“上海自贸离岸债”等通道。在统一框架之下,《意见》对三地分别给出了差异化定位,进行“定制化”布局,使金融资源投放与区域创新禀赋形成匹配:北京(京津冀)聚焦原始创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长三角)立足产业集群协同和共建共享的科技金融生态,粤港澳大湾区侧重开放型科技金融体系和粤港澳规则对接。 二、政策亮点 《意见》内容覆盖面较广,从金融服务与债券市场视角出发,梳理以下五大亮点:试点区域的选择与差异化布局、评价体系向人才创新能力延伸、公共信息跨区域共享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债券市场工具链补强与跨境通道延伸、科创园区向科技金融服务节点转型。具体为: (一)锚定科创资源禀赋,推进区域差异化布局 在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并非各地平均用力,而是依托创新资源密度较高、金融服务能力较强、产业链配套较完善的地区先行先试,再通过区域协同机制向外传导。《意见》将政策效力集中于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区域,对其赋予差异化的功能定位,使金融资源投放与区域创新禀赋形成匹配。北京(京津冀)具备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总部经济优势;上海(长三角)具备国际金融中心、技术创新与高端产业协同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具备产业集群、成果转化和跨境要素流 政策解读| 专题研究 3 / 8 动优势。三地科技资源禀赋不同,决定了金融支持不能采取同一模板,而应形成差异化、互补性的区域科技金融体系。 从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实践看,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区域恰好也是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相对活跃的区域。2026 年前三个季度,科技创新债券发行高度集中于北京、广东、上海等地,京沪粤三地科创债发行数量、规模合计占比分别达 34.17%、49.60%,其中,北京以 11,128.02 亿元的规模居全国首位,占全国总量的 31.97%,广东、上海分别位列第三、第六位。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与区域的科技资源密度、金融基础设施成熟度以及发行人群体厚度密不可分,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区域经济基础雄厚,金融基础设施完善,科技创新活跃且发行人群体聚集,科创债发行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图 1 2026 年 1-9 月科创债区域发行情况(亿元、只数) 数据来源:Wind、大公国际整理 (二)创新多维评价体系,摆脱重资产重抵押依赖 创新多维评价体系,引导传统金融降低对有形资产和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将评价重心转向“软实力”。《意见》明确提出“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引导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将人才创新能力作为授信参考”,也提出“构建跨区域科技金融服务联盟,在有效防范交叉性金融风险前提下,引导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担保、租赁等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完善服务模式,构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0100200300400500600700 - 2,000.00 4,000.00 6,000.00 8,000.00 10,000.00 12,000.00北京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上海四川省河北省湖北省安徽省陕西省福建省天津河南省山西省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重庆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海南省贵州省青海省香港特别行政区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右轴) 政策解读| 专题研究 4 / 8 风险共担模式,协同做好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为重大科技项目、产业链上下游和科技成果异地转化提供金融支持”。 上述政策的核心,是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评价,打破传统金融评价中对固定资产和抵押担保的依赖,将评价的重心向人才、技术、创新潜力等迁移。这是由于,科技型企业核心资产往往表现为专利、技术秘密、研发团队、数据资源、软件著作权和尚未形成规模收入的创新成果,此类资产价值波动大、变现周期长、知识产权风险较高。按照传统金融机构侧重资产、收入、利润、偿债等财务性指标,以及固定资产抵质押的逻辑,科技型企业融资较为困难。将人才创新能力纳入授信参考,有助于识别企业持续研发和组织迭代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金融支持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政策亮点,点击即可下载。报告格式为PDF,大小0.51M,页数8页,欢迎下载。



